【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标识标牌及相关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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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标识标牌及相关制品框架协议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标识标牌及相关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ZD2026-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标识标牌及相关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A01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1.2 须提供印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产品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制作,成交人保证成品与确认稿一致,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1.4 生产能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合作生产、代工生产、贴牌生产。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场地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证明、生产车间的场地平面图与带水印实景照片,至少体现拍照时间和地点)、关键生产设备照片(带水印,至少体现拍照时间和地点,谈判时单独提供照片电子版)及相关说明,近一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等。
(2)供应商需具有接到采购订单后全程驻场或在项目所在地(长春市区)20 公里范围内设立常驻办公点的能力,确保随时响应现场方案调整及安装、维保需求(须提供办公场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关键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UV 喷印机、激光雕刻机,需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证明。
(4)供应商应能满足本项目所涉产品的制作工艺标准,且具备批量生产及应急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1.5 服务团队要求:组建本项目专属服务团队,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支持人员 2 名、现场维保人员 2 名;项目负责人需有 3 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谈判时提供承诺函);
3.1.6 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履约能力(生产设备、供货能力、技术团队及过往履约记录等)进行核查。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3日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标书款电汇凭证;②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③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成功注册的截图,发送至邮箱17642051401@163.com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采用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232593799022738754,开户行:广发银行上地支行。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发票获取方式: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开票后可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8:30至2026年04月29日9:0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9:00,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北约客置地广场2205B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
项目立项人:***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
技术咨询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北约客置地广场2203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
联 系 人:于闻汐 谷佳航
电 话:17642051401 18640058970
电子邮件:17642051401@163.com
2026年04月08日
(招标编号:STZD2026-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标识标牌及相关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A01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1.2 须提供印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产品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制作,成交人保证成品与确认稿一致,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1.4 生产能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合作生产、代工生产、贴牌生产。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场地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证明、生产车间的场地平面图与带水印实景照片,至少体现拍照时间和地点)、关键生产设备照片(带水印,至少体现拍照时间和地点,谈判时单独提供照片电子版)及相关说明,近一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等。
(2)供应商需具有接到采购订单后全程驻场或在项目所在地(长春市区)20 公里范围内设立常驻办公点的能力,确保随时响应现场方案调整及安装、维保需求(须提供办公场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关键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UV 喷印机、激光雕刻机,需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证明。
(4)供应商应能满足本项目所涉产品的制作工艺标准,且具备批量生产及应急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1.5 服务团队要求:组建本项目专属服务团队,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支持人员 2 名、现场维保人员 2 名;项目负责人需有 3 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谈判时提供承诺函);
3.1.6 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履约能力(生产设备、供货能力、技术团队及过往履约记录等)进行核查。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3日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标书款电汇凭证;②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③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采用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232593799022738754,开户行:广发银行上地支行。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发票获取方式: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开票后可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8:30至2026年04月29日9:0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9:00,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北约客置地广场2205B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客运段
项目立项人:***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
技术咨询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北约客置地广场2203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
联 系 人:于闻汐 谷佳航
电 话:17642051401 18640058970
电子邮件:17642051401@163.com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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