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6-1166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主要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配备有浦东路生产楼IG541消防气体灭火系统,27处城域网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投产周期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依据相关规定,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消防气体钢瓶的检验周期是3年一检。为防止消防气瓶出现不安全事件,需要对特种消防钢瓶进行检测。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标包1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拆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标包2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1:318430.00元(不含增值税),标包2:26878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4服务区域:长春市区以及县域。
1.2.5标包1钢瓶拆除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完成拆除。
标包1钢瓶安装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完成安装。
1.2.6标包1钢瓶拆装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标包2钢瓶检测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5日完成检测。
1.2.8本项目划分标包,共划分2个标包,其中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标包1为1个,标包2为1个。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标包1及标包2统一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8%。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支不少于6人的施工团队(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人员4名。各类人员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人员:4名,其中3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建(构)筑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或以上证书;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固定压力容器操作证(R1)。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合作单位实施。如供应商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合作单位实施的,供应商须提供:(1)供应商与合作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或合作协议;(2)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5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包含PD1(无缝气瓶)或 PD2(焊接气瓶),或核准项目代码RD6(具备检测无缝气瓶和焊接气瓶的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支检测服务团队,其中每支检测服务团队包括检测人员1名、气体填充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类)。
(2)气体填充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气瓶作业证(P类)。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拆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6-1166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主要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配备有浦东路生产楼IG541消防气体灭火系统,27处城域网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投产周期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依据相关规定,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消防气体钢瓶的检验周期是3年一检。为防止消防气瓶出现不安全事件,需要对特种消防钢瓶进行检测。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标包1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拆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标包2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区域 | 框架有效期 |
| 1 | 标包1 |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拆装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长春市区及县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
| 2 | 标包2 |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长春市区及县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1:318430.00元(不含增值税),标包2:26878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4服务区域:长春市区以及县域。
1.2.5标包1钢瓶拆除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完成拆除。
标包1钢瓶安装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完成安装。
1.2.6标包1钢瓶拆装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标包2钢瓶检测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5日完成检测。
1.2.8本项目划分标包,共划分2个标包,其中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标包1为1个,标包2为1个。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标包1及标包2统一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8%。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支不少于6人的施工团队(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人员4名。各类人员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人员:4名,其中3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建(构)筑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或以上证书;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固定压力容器操作证(R1)。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合作单位实施。如供应商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合作单位实施的,供应商须提供:(1)供应商与合作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或合作协议;(2)合作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5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包含PD1(无缝气瓶)或 PD2(焊接气瓶),或核准项目代码RD6(具备检测无缝气瓶和焊接气瓶的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支检测服务团队,其中每支检测服务团队包括检测人员1名、气体填充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类)。
(2)气体填充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气瓶作业证(P类)。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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