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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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人力资源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辅导员若干人,分为两个组别:
第一组选聘专职辅导员,面向全校在编及合同制教职工选聘。
第二组选聘兼职辅导员,从校内科级及以下,曾有过1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教职工中选聘。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此次选聘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0日。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填写《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7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附件1的报名邮箱中,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在学生9号公寓1楼9106室。
报名人员必须征求所在部门意见,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等部门组成,对申请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谈话考核
学校成立面试/谈话考核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提出拟选聘人选。
面试考核面向专职辅导员选聘人员,谈话考核面向兼职辅导员选聘人员。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公布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人事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将选聘结果提交***。根据学校《教职工校内人事调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选聘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公布选聘结果。聘用的专职辅导员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聘用的兼职辅导员不进行人事调动。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校内选聘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选聘的专兼职辅导员,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参考个人意愿,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岗位。其中,专职辅导员到岗位所在学院办公,实际参与到学院学生工作当中。兼职辅导员不脱离本职岗位,承担本职岗位要求及所在单位、部门安排的工作,不到辅导员岗位所在学院办公,只承担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工作,原则上所带学生不超过200人或4个行政班。
3.本次选聘的专职辅导员,自选聘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校内转岗。
附件1: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
***
2026年7月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辅导员若干人,分为两个组别:
第一组选聘专职辅导员,面向全校在编及合同制教职工选聘。
第二组选聘兼职辅导员,从校内科级及以下,曾有过1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教职工中选聘。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此次选聘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0日。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填写《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7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附件1的报名邮箱中,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在学生9号公寓1楼9106室。
报名人员必须征求所在部门意见,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等部门组成,对申请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谈话考核
学校成立面试/谈话考核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提出拟选聘人选。
面试考核面向专职辅导员选聘人员,谈话考核面向兼职辅导员选聘人员。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公布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人事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将选聘结果提交***。根据学校《教职工校内人事调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选聘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公布选聘结果。聘用的专职辅导员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聘用的兼职辅导员不进行人事调动。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校内选聘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选聘的专兼职辅导员,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参考个人意愿,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岗位。其中,专职辅导员到岗位所在学院办公,实际参与到学院学生工作当中。兼职辅导员不脱离本职岗位,承担本职岗位要求及所在单位、部门安排的工作,不到辅导员岗位所在学院办公,只承担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工作,原则上所带学生不超过200人或4个行政班。
3.本次选聘的专职辅导员,自选聘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校内转岗。
附件1: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6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申请表。
***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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