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项目推介●实物资产:首钢吉林柴油机厂破产清算组位于东盛大街23号综合楼141号1-2层整体转让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6-08-06

【招标信用】项目推介●实物资产:首钢吉林柴油机厂破产清算组位于东盛大街23号综合楼141号1-2层整体转让: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首钢吉林柴油机厂破产清算组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项目推介●实物资产:首钢吉林柴油机厂破产清算组位于东盛大街23号综合楼141号1-2层整体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1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不动产为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23号综合楼141号1-2层。不动产权证号:【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45430号】;权利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公建;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862.5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33.22平方米。目前为闲置状态。(详见阅读原文)
2
项目具体信息
 转让方名称:首钢吉林柴油机厂破产清算组
 挂牌价格:279万元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6-07-28 09:00:00 至 2026-08-10  15:00:00
 标的展示地点:东盛大街23号综合楼141号
 转让方式:整体
 项目咨询电话:***
 项目联系人:***
 报名登记电话:0431-85370113
 报名联系人:岳女士
3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4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所属地区购房资格要求。
5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有完全处置权。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6、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的方式,成交金额10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2%,成交金额10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1%。 
7、受让方需在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否则视为无需开具发票。
编辑:丁   雪
初审:杨青非
复审:李宇明
终审:曲兆宇
点赞
收藏
分享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吉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