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60812FJSZ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上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对文化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区域进行改造,对建设路和振兴路的人行道区域进行改造,涉及内容有行车道、人行道、路灯及附属设施等。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恢复人行道总面积30047平方米(其中建设路恢复人行道6230平方米,文化路恢复人行道8062平方米,振兴路恢复人行道15755平方米);文化路改造行车道5944平方米(其中铣刨及恢复行车道4194平方米,拆除及恢复行车道1750平方米);拆除恢复路灯 109套(其中振兴路45套,文化路42套,建设路22套);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等附属设施。购置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145台(套)。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建设路、振兴路、文化路。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5计划工期:2026年09月28日至2027年07月25日,总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中相关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13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路5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广泽.紫晶城59号住宅1-2层004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245553063@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60812FJSZ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上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域提升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对文化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区域进行改造,对建设路和振兴路的人行道区域进行改造,涉及内容有行车道、人行道、路灯及附属设施等。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恢复人行道总面积30047平方米(其中建设路恢复人行道6230平方米,文化路恢复人行道8062平方米,振兴路恢复人行道15755平方米);文化路改造行车道5944平方米(其中铣刨及恢复行车道4194平方米,拆除及恢复行车道1750平方米);拆除恢复路灯 109套(其中振兴路45套,文化路42套,建设路22套);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等附属设施。购置实训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145台(套)。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建设路、振兴路、文化路。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5计划工期:2026年09月28日至2027年07月25日,总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中相关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13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路5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广泽.紫晶城59号住宅1-2层004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245553063@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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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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