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告】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白城市 | 采购单位 |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提升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吉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吉林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5〕19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优质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人: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3.项目内容: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范围:代理机构需负责全套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咨询及策划;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协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归档全部招标采购资料。严禁转包或分包本代理业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校服招标全部流程完结且完整档案移交学校为止。
6.费用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分公司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全权授权书,严禁挂靠、借用资质参与本次遴选。
3.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专业招标代理团队;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吉林省中小学校服采购政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全程负责本项目工作。
4.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参选机构应出具书面声明,承诺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本校教职工、校服选用组织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遴选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
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包含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并加盖机构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授权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教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8.招标代理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9.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
10.“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11.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本项目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参选机构自主报价,须明确报价及报价下浮率。
12.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送达地点
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17:30前,将密封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校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子邮件。详细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育才路3号,联系人:***,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方式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审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服选用组织代表组成,学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但不参与投票。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的资质、业绩(具有校服采购代理业绩者优先)、服务方案、信用状况、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拟中选代理机构。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得票最高者确定为拟中选代理机构。若出现两家候选单位得票数相同且影响拟中选结果或前两名排序的,由评审小组对这两家单位单独复投;复投采用二选一方式,每位评审小组成员一票,得票高者确定为拟中选代理机构。拟中选结果在学校公众号及校园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中选单位名称、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中选代理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3.本公告公示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4.本公告解释权归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所有。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2026年9月13日
撰稿:政教处
初审:杜建军
复审:王 攀
终审:苑欲晗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提升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吉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吉林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5〕19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优质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人: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3.项目内容: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范围:代理机构需负责全套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咨询及策划;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协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归档全部招标采购资料。严禁转包或分包本代理业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校服招标全部流程完结且完整档案移交学校为止。
6.费用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分公司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全权授权书,严禁挂靠、借用资质参与本次遴选。
3.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专业招标代理团队;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吉林省中小学校服采购政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全程负责本项目工作。
4.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参选机构应出具书面声明,承诺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本校教职工、校服选用组织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遴选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
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包含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并加盖机构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授权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教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8.招标代理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9.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
10.“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11.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本项目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参选机构自主报价,须明确报价及报价下浮率。
12.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送达地点
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17:30前,将密封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校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子邮件。详细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育才路3号,联系人:***,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方式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审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服选用组织代表组成,学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但不参与投票。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的资质、业绩(具有校服采购代理业绩者优先)、服务方案、信用状况、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拟中选代理机构。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得票最高者确定为拟中选代理机构。若出现两家候选单位得票数相同且影响拟中选结果或前两名排序的,由评审小组对这两家单位单独复投;复投采用二选一方式,每位评审小组成员一票,得票高者确定为拟中选代理机构。拟中选结果在学校公众号及校园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中选单位名称、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中选代理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3.本公告公示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4.本公告解释权归通榆县第一中学校所有。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2026年9月13日
撰稿:政教处
初审:杜建军
复审:王 攀
终审:苑欲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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