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31

【招标公告】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74号- LYCG2026-022
项目名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心理活动中心建设设备。(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启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1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明月镇龙安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初审:***
复审:***
终审:***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022 职教中心心理活动 (1).docx
622.0K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YCG2026-022
采购人: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采购需求36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4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CG2026-022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74号
3、项目名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磋商限价:136.35万元
6、采购需求:心理活动中心建设设备。(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7、项目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9、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启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开启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手动公布响应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响应报价信息。
4.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5.开启地点: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CA办理方式:
(1)准备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经办人身份证;④数字证书申请表(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⑤授权委托书(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
(2)办理流程:第一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注册:请先在主体库中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相关资料,请进入以下链接进入供应商注册界面。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第二步:完成主体库注册的用户持以上材料联系软件公司现场或邮寄办理CA锁。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安信CA联系电话:0431-85177688;翔晟CA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
(4)收到CA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第一章磋商说明
本项目为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心理活动中心建设设备;
二、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三、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四、其他说明:
1、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参加磋商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上报财政部门处理。
2、对于磋商时承诺而实际不能兑现的成交供应商,合同自行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答疑问题接收邮箱:jlly5812769@163.com
六、凡涉及本次磋商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编列内容
1采购人名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地址:安图县明月镇联系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图县明月镇联系人:***电话:***邮箱:jlly5812769@163.com
3项目名称安图县职业教育中心心理活动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4项目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100%
6采购范围心理活动中心建设设备。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8质保期免费质量保修期二年;(技术需求中有另行规定的按要求执行)。
9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启后);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2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
14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额:1300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电汇单据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应放入响应文件中。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请电汇至收款单位: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帐号:160431315277行号:104249830373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各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全称或简称,否则后果自负。
15响应文件数量(1)评标过程中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电脑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应提前确认好 CA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以“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16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部分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有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确认。
17提交文件地点数字证书(CA认证)制作的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政采云”电子标,需在“政采云”平台上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
18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136.3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及其他轮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9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启解密活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方式:①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②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供应商需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确认投标报价信息。③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二次报价递交方式:收到平台短信后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于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逾期未提交,其响应无效。
2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组成,评标专家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聘。
2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4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5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照中标价格的1.5%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26在线磋商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以磋商小组线上发起时间和结束时间为准。未按要求在发起时间内提交磋商响应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报价部分则不得分。
2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28履约保证金无
29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备注: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30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以上价格扣除条款(1)、(2)、(3)不得同时适用。
3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异常低价审查(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2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4技术标文件(暗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 ”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35其他磋商文件与磋商公告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二、磋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
1.3.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磋商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偏离
详见磋商评审细则。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评审细则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2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
2.3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首次报价一览表
(5)磋商保证金
(6)采购需求响应表
(7)商务偏离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10)主要人员资历表
(11)类似项目业绩
(12)其他材料
(13)技术服务方案(暗标)
3.2磋商报价
3.2.1以人民币报价,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磋商二次报价。
3.2.2供应商因本项目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3.3磋商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3.4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备选磋商方案
不接受。
3.6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6.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约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磋商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项目不适用)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磋商报价表单独封装用于唱标;业绩原件应单独密封备查。
4.1.3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磋商。
4.3.5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磋商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磋商将被拒绝。
5.磋商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会议。
5.2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以政采云平台过程为准。
5.3磋商异议
供应商对磋商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审
6.1竞争性磋商小组
6.1.1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应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
6.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采购人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6.3评审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4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8.6纪律监督
由监督部门对本次政府采购中出现的投诉事宜及违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出纪律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次报价表(以政采云平台显示为准)
供应商:二次磋商报价: 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
1、磋商
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单位须派代表远程参加。
2、竞争性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磋商响应方
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负责解答有关事宜,根据有关事宜作出书面回复澄清,其书面回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确定磋商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4.1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为无效磋商。
4.2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综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4.3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4.3.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4.3.2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拒绝。
4.3.3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磋商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无效处理: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3.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3.5在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4.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
5、竞争性磋商原则和方法
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方提供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报价(报价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以综合评估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方,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磋商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方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参加磋商资格。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直至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磋商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批准,统一对外。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6、成交通知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本项目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注:评委按表中所列内容,结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佐证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查其是否“合格”或“不合格”,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响应文件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财务报表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启后);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标格式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一、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二、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三、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四、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五、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六、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报价函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是否超出预算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与磋商文件是否偏离技术条款无负偏离(技术条款偏离表)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磋商文件是否偏离商务条款无实质性偏离(商务条款偏离表)
响应文件盖章、签署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存在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不存在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供应商未与响应文件中《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所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二)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
投标报价(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0
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3分)近三年(2023-2025年)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供货,且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成交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每有一份得1分,共3分。无不得分(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
服务承诺(3分)提出有利于招标人的实质性服务承诺,每有一条实质性服务承诺得1分,最高分得3分,无服务承诺的此项评审不得分。3
项目管理团队能力(5分)提供的服务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配备的管理人员数量充足且经验非常合理视为优得 5 分;配备的管理人员数量满足项目需求但其他方面较合理视为良得 3分;配备的管理人员数量较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5
售后质保承诺(4分)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2分,最高得4分,不延长不得分。4
技术部分(55分暗标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含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方法、质量保证依据、验收标准)进行比较打分:1、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各项内容描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的得10分;2、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各项内容描述比较详细,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得7分;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描述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4、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描述简略笼统得1分;5、不提供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内容缺失严重得0分。10
供货计划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内容包含供货时间规划、资源调配、配送流程、供货运输保障措施)进行比较打分:1、供货计划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描述时间规划合理、资源调配可行、配送流程完整、运输保障措施完善详实,流程清晰、能体现供货实力,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2、供货计划内容完整,各项内容描述比较详细、流程基本清晰,能有效的满足采购人需求得7分;3、供货计划内容描述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4、供货计划内容描述简略笼统得1分;5、不提供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内容缺失严重得0分。10
产品安装、调试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包含安装调试进度安排、安装调试工具的准备、安装方式、调试方法、对影响项目实施的关键工序、关键设备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比较打分:1、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各项内容描述详细具体,流程清晰,贴合项目实际,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2、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各项内容比较详细,有一定合理性得7分;3、安装调试方案内容一般、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4、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简略笼统得1分;5、不提供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内容缺失严重得0分。10
售后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项目验收后能否继续跟踪了解装备使用情况、故障处理时限投标是否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对比:(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尽、具体,有具体的装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故障处理投标及时、现场服务到位及时,技术支持人员有相应的资质,免费服务年限优于其他投标人、有具体的服务体系流程、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装备使用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优得15分;良得12分;一般得9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15
技术培训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基本软件知识及简单维修、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常见故障排除)进行比较打分:1、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描述详细、逻辑清晰、培训进度安排合理可行,且培训有专业人员,完全满足采购人培训需求的得10分;2、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各项内容描述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人培训需求的得7分;3、培训方案内容一般,描述一般或有1项缺失的得4分;4、培训方案内容描述简略笼统或有2项缺失得1分;5、不提供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内容缺失严重的得0分。10
合计100分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
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
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
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
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种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
附件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
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
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情况的说明
一、修订背景
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划型标准》)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划型标准》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和国民经济统计分类的基础依据,发布十年来,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执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中小企业规模过大。因采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双指标并集划型,导致少数从业人员少而营业收入高或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二是行业分类复杂繁琐,且未覆盖“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三是定性标准缺位。四是部分行业划型指标不适合行业大多数企业经营特征。五是定量标准需随劳动生产率提高等进行调整。
二、修订的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划型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路径。
二是综合现实发展需要和历史衔接。《划型标准》修订既要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是注重与国际一般标准的可比性。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各行业划型指标及标准,为中小企业发展国际比较提供参照。
四是注重简单易行,便于操作。从实际出发,注重易于理解、识别和执行。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行业分类的修订
一是部分行业分类保持不变。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涉及企业数量约占60%)。
二是以门类为基础调整简并行业分类。如将住宿业、餐饮业合并,按“住宿和餐饮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并,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合并,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与工业统一划型。
三是增加《划型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如“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
四是行业性质或特征相近的行业归并划型。将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新增的教育、卫生等八个行业门类归并统一划型。
五是将不属于中小企业扶持重点领域的“组织管理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等资产密集型行业小类)采用建筑业指标划型,降低其小微企业占比。
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
(二)关于划型指标的修订
各行业划型指标基本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主要是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双指标划型,仅有农业采用营业收入、建筑业和组织管理服务采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型。
(三)关于双指标并集转交集的调整
本次修订借鉴欧盟双指标交集模式,即双指标同时低于微型、小型、中型企业的阈值标准,才能划入相应规模类型,强调“小企业要有小企业的样子”。这样可有效解决从业人员少、营业收入高或资产总额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的问题,更为客观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并可降低从业人员统计口径对企业规模变化的影响。
(四)关于定量指标阈值的调整
1.关于从业人员指标阈值。鉴于现行《划型标准》从业人员指标标准基本具有国际可比性且符合国情。微型企业的人员标准基本与其他国家接近;中型和小型企业标准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但基本适应我国人口众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的基本国情。因此,本次修订中从业人员指标阈值主要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仅对仓储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业等少数涉及行业分类调整的从业人员指标进行调整。
2.关于财务指标阈值。参考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次修订主要考虑四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影响;二是双指标划型区间并集转交集的影响;三是定量指标阈值调整与部分行业现有统计规模(或限额)口径衔接;四是各行业规模类型比例相对稳定。
修订后,各行业各类型企业比例与《划型标准》制定时的大中小微企业类型分布比例相对稳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分布维持相对合理比例。所有行业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中将不再含有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均为规模(限额)以下企业。
(五)增加定性标准
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六)增加有关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我声明及认定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实践做法,《划型标准》修订中明确“中小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明确“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七)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由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具体合同格式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随机 配件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漏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本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多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5章采购需求
心理活动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需求
序号产品名称 参数规格参考图片数量
1智能心理云平台一、功能要求1、要求平台基于心理专业理论研发,支持PC、移动端两种方式登录,具备学生端及管理端两个端口。2、要求平台须内置专业本土化青少年心理健康筛查量表,通过如症状、休闲满意度、消极行为、特质、健康素养、学业、人际关系、幸福力PERMA等维度综合评估,得出特殊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正常四个等级。3、要求平台须支持自定义添加角色,如咨询师、班主任等角色,要求不同角色首页面呈现内容不同,支持角色自由切换可添加多个角色。4、要求学生端采用H5页面自适应技术设计,提供如心理测评、在线预约、心理自助、新闻中心、活动信息、投票调查、新闻中心、智能方案等不少于9类功能,其中心理自助不少于文章、音乐、课程3种形式。4.1要求学生可在线参与心理测评,了解已完成的测评信息。平台内置本土化量表,如中小学心理健康综合筛查量表、青少年心理健康测评、危机干预量表等,并包含如心理健康、情绪、学习、人格、智力、社交、生活、职业测评等多类型的专业测评量表,总数量不少于50个。4.2要求学生可在线预约心理咨询,系统提供日历预约、咨询师预约2种方式,系统支持预约签名及取消预约操作。 4.3要求学生可通过平台心理自助功能阅读心理文章、开展音乐调节、学习心理健康课程等。4.4要求学生可自助参与心理活动招募的报名,可查看活动详细介绍信息,支持查看未开始、进行中、已报名、已结束等信息。4.5要求学生可在线参与网络投票,通过平台发布的投票信息进行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可查看参与投票的信息,了解投票详情,通过投票功能可以帮助班级、学校发布相关信息,统计学生意见。5、要求学生可通过心情随笔功能选择不同的符号记录自己的情绪状态,倾诉内心感受,平台提供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5个心情等级供学生选择,每个等级具备不同的颜色,且当学生选择后平台模块页面会自动同步进行可视化呈现。平台支持记录查看、周期统计,以数据结合曲线的形式呈现周期内学生心理变化轨迹。6、智能方案:要求支持学生完成智能评估,生成训练方案。7、要求管理端须具备一生一策功能,至少包含基本信息、扩展信息、评估记录、预约申请记录、咨询记录、成长树等信息。8、测评任务:要求支持自定义设置测评计划、查询测评参评率、查看测评档案等,支持自定义添加量表,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档案可进行心理评估,支持附件上传、类型选择判断。8.1添加测评计划:要求支持设置计划名称、起止时间、知情同意书等内容,支持设置量表别名、是否允许学生查看报告,支持账号、性别、入学年份等条件定义测试范围,支持启用和禁用测评计划,支持选择测评条件,如“无条件”、“按学号筛选”、“按条件筛选”等。8.2要求系统支持对测评计划进行禁用、查看、统计、预警筛查、综合筛查、数据导入等操作,统计内容包含如团体报告、测评参评率、参与测评人员统计等。8.3测评档案:要求支持根据测评计划、量表等查询测评档案,支持批量导出测评档案、答题记录,因子得分、个体测评报告等内容,支持重新计算。9、量表设置:要求支持量表管理,支持添加、编辑、导入量表,支持自主添加测评量表,可自主管理量表名称、题目、基本题型、问题设置、因子设置、跳转规则等,支持反向计分设置及计分权重系数设置,发布前可预览量表。10、心理评估管理:支持根据学号、姓名、评估类型等查询记录,支持查看、修改记录。10.1要求操作显示记录添加、最后修改等相关信息,可显示记录添加时间,提示“已超过7天,不允许修改”等信息。10.2要求支持添加心理评估,提供如“测评评估”、“复学评估”、“缓考评估”等不少于6项心理评估类型,支持选择评估时间,填写评估内容,上传附件。11、等级异动管理:要求支持查看姓名、组织机构、变动前级别、变动后级别、本次变动来源等内容,支持添加等级异动,可根据测评结果可自动将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划分为“特殊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 “正常”四个预警等级。12、测评预警筛查:要求支持根据测评计划、量表、因子等内容查询预警人员。13、量表综合筛查:要求支持根据“并且”“或者”选择不同的量表进行高级筛查,且人员名单支持导出。14、预约管理:要求至少包含预约排班管理、预约日历、预约记录等功能。14.1预约排班管理:要求支持自定义设置咨询地点、咨询时段、可排班咨询师、排班模板等内容,支持进行预约配置管理。14.2要求支持查看、取消、批量导出预约记录,支持删除我的预约记录。15、心理咨询管理:要求支持查看、添加咨询记录及学生基本情况,逐条导出咨询记录,支持7天内咨询记录修改,记录模板符合规范化流程、专业化设置、伦理性保障,依据《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伦理、法律规定,结合心理工作情境创建,符合咨询工作情景。16、心情状态查询:要求支持按照姓名、当日心情等信息查询学生心情状态。17、心理周/月报:要求支持多流程上报机制,支持异常学生上报、处理、审核,支持异常状态查询。要求平台具有责任管理机制,须进行签字处理。18、谈心谈话:要求内置如日常访谈、定期访谈等谈心谈话模板,支持添加类型,查看和批量导出相关内容。19、危机干预管理:要求支持添加、批量导出危机干预记录。19.1要求支持添加危机干预记录,至少预设自杀危险性、自伤危险性、攻击危险性及危险评估结论4项内容,且根据内容可结合数字标识实时呈现预警级别,支持首要危机问题类型以及危机处理方案选择。19.2要求危机处理方案提供如无需干预、预约咨询、通知班主任、通知家长等不少于9种方案选择。20、危机库管理:要求支持查询、添加危机库学生,支持危机库添加学生表单配置、跟踪记录模板设置等功能。20.1要求支持完善危机库学生信息,提供不少于2种风险类型、不少于4种来源渠道、不少于7条当前处理方式、不少于5条被诊断为精神障碍等内容。20.2要求支持危机库出库名单一键恢复、批量删除等功能。21、统计管理:要求至少包括如综合统计、预约情况统计、心理评估统计、咨询统计等不少于7项数据。22、大数据统计:要求提供如四级预警人数统计、心理自助使用人次统计、登录系统(人次)、系统新增(人次)、危机库学生统计、在线咨询主题人次统计等内容。23、要求提供活动管理、投票调查管理,支持进行添加、查看、编辑等操作,支持填写活动总结。24、内容:要求支持管理员添加新闻信息、心理文章、音乐类别、心理课程等相关内容。25、学生管理:要求支持批量导入、导出、更新、删除帐号,支持设置入学年份、学生类型等,支持对于已毕业学生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归档后学生数据将不纳入功能模块数据统计,若需恢复,可通过恢复操作一键还原所有内容。26、用户管理:要求具有单个添加、批量导入/删除/更新/导出用户资料功能。对于未导入成功的数据,可下载错误数据文件便于及时修正后重新导入,导入成功后即时生成登录帐号、密码。27、系统管理:要求具有系统配置、自助端装扮、管理端装扮等功能。28、要求平台具有安全保障机制,支持管理端角色水印信息显示,且管理端账号须具备使用时效限制,批量导出须加密处理,利用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追踪。29、智能终端:要求平台须具备智能物联技术,可将智能心理设备接入系统,实时监测接入设备的运行状态,可查看学生训练记录、支持报告下载,实现智能管理。1套

2心理自助系统一、功能要求●1、本系统基于自助、助人、互助的心理健康理念开发,具备如心理科普、自助方案、心理悦读、健康医典、能力训练、心理视频、放松减压、心理图库、心理测评、心理树洞、中心介绍、心理互动、咨询辅导、迎宾宣传等≥14个功能模块,助力心理科普工作。●2、支持心理自助、迎宾宣传双系统一键切换,既可以提供多种心理科普资料,又能够起到迎宾宣传的作用。●3、提供如迎宾、启迪、智库、实践等≥4类迎宾宣传栏目。4、由前台和管理后台两部分组成,支持在系统接入局域网情况下,可远程进入管理后台。5、支持进行首页背景图、二级页背景图、详细页背景图、系统LOGO、系统名称、前端功能区域切换间隔等≥7种系统设置。●6、前台导航页面支持多屏分页显示栏目,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栏目。●7、管理后台支持将文章、视频等内容设置“是否推荐到前端导航页”功能,设置为推荐到前端导航页的内容,将在前台导航分屏页面中进行显示。8、管理后台可查看栏目名称、栏目级别、栏目内容类型、状态等内容,支持添加、修改、删除一级或二级栏目。9、管理后台内置文章、音频、视频等模板类型,可修改名称、作者、描述等内容,支持上传文件。10、提供如心理学家、心理学名词、心理学分类等≥6类心理科普栏目,包含如“感觉”、“罗森塔尔实验”等≥98篇文章。11、提供如学习工作、人际交往、压力应对等≥10类自助方案栏目,包含如“关于拖延症”、“公开演讲发言紧张怎么办”等不少于160篇文章。12、提供如励志美文、心理故事、名言名句、心灵鸡汤等≥4类心理悦读栏目,包含如“坚持的力量”、“逆境出人才”等≥60篇文章。13、提供如“抑郁症”、“焦虑症”等≥18篇健康医典主题文章●14、提供如“舒尔特方格”、“心理旋转”等≥14个能力训练。15、提供舒尔特方格训练,基于沃尔特·舒尔特提出的舒尔特方格研发,通过在5×5的表格中快速按1-25的顺序依次标记位置,进行专注力训练。16、提供心理旋转训练,基于心理学中著名的心理旋转实验研发,通过训练快速分辨出字母R是正还是反,进行想象力训练。17、提供如放松训练、情绪管理、心理课堂等≥5类心理视频栏目,包含如“呼吸放松训练”、“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等≥76节视频。18、提供如减压音乐、催眠音乐等≥3类放松减压栏目,包含≥30首音乐。19、提供如似动图片、双关图形等≥9类心理图库栏目,包含≥127张图片资源。20、提供如90项症状清单(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等≥14个量表,包含心理测评知情同意书、指导语等内容,支持填写如名称、年龄、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测评后生成测评报告,支持在管理后台查询测评结果。21、心理测评报告包含如测评信息、因子得分、因子图表、测评结果、辅导建议等≥5类内容,支持在管理后台查询历史测评报告。●22、支持用户添加留言,支持自定义头像、昵称、表情,支持留言在管理后台审核通过后,在前台心理树洞栏目显示。23、提供咨询辅导功能,支持用户填写并提交姓名、编号、手机、邮箱、希望咨询的问题等内容。24、提供新闻速递栏目,提供≥14篇心理互动文章。●25、提供如咨询师介绍、工作文档等≥2类中心介绍栏目。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心理自助系统1套(预置安装);控制台1套。三、硬件配置要求1、要求外观尺寸:1259mm*550mm(±50mm),底座500mm*700mm(±50mm)。2、要求屏幕尺寸:43英寸。1套3积极情绪展示系统一、功能要求1、基于积极心理学、镜像神经元理论,通过微笑加强正向心理暗示,引导用户无意识模仿微笑,不仅能短期改善氛围,更可系统性提升组织韧性,提升个人的自我效能感。★2、要求支持打卡端、展示端双屏展示,支持打卡端打卡后自动上传至展示端展示。★3、打卡端支持照片轮播功能,支持点赞及查看各照片微笑指数。4、开始打卡:要求支持用户打卡拍照,提供文字及语音鼓励引导。★5、要求打卡拍照完成后自动生成微笑指数,支持用户选择重新拍照、保存上传。★6、微笑指数为0时,无法上传照片,提醒用户重新拍照。7、支持选择保存上传后自动生成照片编号,展示相似笑容,并在展示端突出显示本次打卡照片。★8、打卡记录:要求支持用户查看过往微笑打卡记录,提供如打卡时间、微笑指数、获赞数量等数据排序,支持进行点赞支持操作。★9、微笑科普:要求提供如“积极心境大揭秘”、“微笑只是一种保护色”、“情绪驾驭术”等不少于16篇图文类文章,提供如“揭开情绪面纱”、“当我们谈到焦虑”等不少于16篇微笑视听,提供如“超能力面试”、“便衣”等不少于15个会心一笑音频。★10、要求展示端支持展示不少于4种3D动效,如球形矩阵(照片以球体旋转形式呈现)、矩形(照片墙布局)、放射形扩散(照片冲中心向外扩散展开)、多轴旋转(照片沿多轴线缠绕展示)等。★11、支持选择显示打卡范围,自定义展示周期,如“24小时内”、“3天内”、“7天内”等。12、要求提供记录清理,支持查看系统保存的最早记录日期,支持清理特定日期之前全部打卡记。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微笑打卡系统1套(预置安装);打卡端1台。三、硬件配置要求1、打卡端外观尺寸:700mm*550mm*1774.2mm(±5mm)。2、打卡端屏幕尺寸:32英寸。四、显示终端1、整机屏幕需采用UHD超高清A规LED液晶屏,屏幕显示尺寸≥86英寸,显示比例16:9,屏幕图像分辨率≥3840*2160、2、液晶显示层与钢化玻璃层需采用零贴合设计。3、整机需采用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支持无需外接线材连接和任何可见外接线材及模块化拼接痕迹,不占用整机外部设备接口。★4、整机支持前置物理接口≥5个,所有接口均采用非转接方式,包含≥1路HDMI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Windows和 整机系统均能被识别)、≥1路Type-C接口(支持全功能PD 65W)、≥1路USB-Type-B接口(Touch接口 支持触摸功能)。★5、Type-C接口具备全功能,支持USB-PD3.0快充协议,且最大输出功率达到65W;支持Type-C线正反插;支持DP1.4,最高可达18Gbps视频输入功能,支持4K 60Hz视频格式;支持USB3.0,最大传输带宽高达5.0Gbps。6、整机前置接口需(不限USB接口)均具备防撞挡板设计,防撞挡板需采用转轴式翻转设计。★7、整机后置物理接口需≥10个,包含≥2路HDMI2.0、≥2路USB2.0、≥1路RS232、≥1路RJ45、≥1路TOUCH USB(触控输出接口)、≥1路mic in3.5mm、≥1路LINE out 3.5mm、≥1路HDMI OUT8、整机需支持内置环境光感传感器,支持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整机亮度。9、整机需自带安卓操作系统, 系统版本≥安卓14,≥八核处理器,内存≥4GB,存储空间≥32GB。★10、需支持通过口语表达快速返回系统桌面、选人和打开白板、亮度调整、声音大小调整、打开资源库和课本、计时器、管家、AI 录课、上一页、下一页等不低于300条语音指令。★11、同品牌智能笔或无线麦克风接收设备,需支持OPS操作系统下的语音操作,支持通过语音指令打开操作系统桌面上的已安装应用。12 需支持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配套教学设备如智能笔实时显示连接状态,并支持监控当前电量百分比,支持提醒用户及时充电。★13、整机需内置 2.2 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下边框出音,20W全频扬声器2个,15W高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70W,最大峰值功率≥80W,语言清晰度(STI-PA)≥0.8。14 喇叭声音需包含但不限于“标准”、“会议”、“影音”、“教室”、“AI音效”、“自定义音效”六种声音模式切换,适应各个教学场景。★15 AI音效模式需支持可通过内置麦克风功能采集教室物理环境声音,自动生成符合当前教室物理环境音效,包括高频段5KHz~10KHz和中低频段120Hz~1.5KHz数值项、音量0-100数值项、分贝-12dB~12dB数值项调节。★16、整机需支持自定义音频设置功能,在左右声道平衡显示范围中进行更改,分贝显示-12dB~12dB 调节范围,中低频段显示调节范围120Hz~1.5KHz,高频段显示调节范围5KHz~10KHz。17、整机扬声器需支持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90dB,10米处声压级≥85dB,1米到10米距离内响度差距≤5dB,声场覆盖85%区域内响度差异≤5dB。18、整机屏体需支持最大可视角度≥178°(H)/178°(V)。19、整机主屏需采用防眩光玻璃,屏幕支持防眩光功能。20、整机需具备智能书写护眼模式,可做到屏幕书写过程中逐步降低整机背光亮度至50%,符合D65标准光源色温值,降低色温≤6500K。21、整机全通道需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纸质纹理,支持透明度调节和色温调节。22、整机需具有前置按键,数量≥6个,包含开关机、护眼、录课、主页、音量+、音量-。★23、需支持含电源开关、音量+/-、护眼、主页、录课,整机支持全局自定义按键,可通过自定义设置实现前置面板功能任意按键一键启用小工具或快捷功能(主页,截屏,倒计时,屏幕下移,日历,白板,计算器,聚光灯,投票器,自动亮度,触摸锁,音量,录课)。24、需支持通过前置面板物理按键一键启动录课功能,录制屏幕及整机半径12米内课堂现场音频,录制画面完整,无死角。25、整机前置面板需支持一键还原Windows 操作系统,采用隐藏式针孔设计避免误操作。26、需支持一网通,仅需连接一根网线,Windows和整机系统均可实现上网功能。27、需支持WiFi6,为提高无线信号接发稳定性并避免信号遮挡,整机内置2.4G、5GHz双频wifi,满足IEEE 802.11 a/b/g/n/ac/ax28、整机需内置蓝牙模块,支持蓝牙Bluetooth 5.4标准。29、Wi-Fi和AP热点工作距离需≥12m。30、整机需内置高清广角摄像头,结构采用非独立设计;需支持3D降噪算法,图像信噪比≥40db,支持输出MJPG视频格式。31、整机需内置非独立外扩展麦克风阵列,麦克风数量≥8个,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整机拾音距离≥12m,拾音角度≥180°。★32、摄像头需具备下倾设计,下倾角度≥10°,拍摄画面全面。33、整机高清摄像头,需支持生物特征识别,如面部识别功能,支持AI识别人像,最大距离≥10米。★34、摄像头像素≥4800万像素,需支持输出8000×6000pix的照片,对角视场角≥135°,水平视场角≥120°,垂直视场角≥80°。35、整机在整机系统下触控需支持≥40点触控及同时书写,触摸分辨率≥32768×32768。36、整机在Windows系统下触控需支持≥50点触控及同时书写,触摸分辨率≥32768×32768。37、需采用红外触控技术,触控方式支持手指或书写笔等非透明物体,支持多点触摸。五、显示终端OPS★1、整机架构:为降低电脑模块维护成本,接口需严格遵循Intel相关规范,针脚数为行业通用≥80Pin ,与大屏无单独接线。2、整机OPS电脑安装结构需支持按压式卡扣或螺丝固定模式,抽拉式安装,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3、CPU需支持英特尔等处理器:≥8核12线程,主频≥2GHz,内存≥8G,硬盘≥256G SSD 。4、USB接口要求需:USB3.0和USB2.0 不少于6个。★5、其他接口要求需:支持网络接口不少于1个,DP输出接口不少于1个,HDMI不少于1个,耳机输出接口不少于1个,麦克风输入接口不少于1个。6、Wi-Fi 6:需支持802.11b/g/n/ac/ax;蓝牙支持Bluetooth 4.2及以上。1套4AI心育数字人系统一、功能描述1、本系统基于“AI +” 技术及积极心理学理论、认知心理学理论设计,融合 AI 数字人交互、智能推荐、风险预警与心理服务功能,面向不同场景提供轻量化心理科普、情绪疏导、与趣味互动服务,以自然 AI 交互提升用户使用意愿。2、系统具有AI数字人导师、看一看、测一测、练一练、玩一玩、中心介绍等不少于6个核心功能模块。3、系统内置人脸识别能力,识别用户注视屏幕后,系统自动唤醒AI数字人播报欢迎语,全程无额外采集操作,交互自然。4、支持首页待机状态下,AI 数字人展示待机动画,提供互动陪伴,无操作时自动恢复待机。5、系统搭载专属 AI 数字人形象,具备待机、说话、倾听、思考等不少于 4 类动作形态,支持全程语音对话、文字同步展示;无语音互动时按规则自动退出倾听状态。对话支持打断、清空、暂停等操作,交互流畅无门槛。6、AI 数字人导师:通过点击麦克风按钮可实现与数字人导师实时对话,解决用户困惑,提供专业的建议指导与陪伴支持。对话过程中提供3 个预设快捷问题,支持一键提问,随时切换。7、AI数字人基于对话内容实时识别高风险关键词,自动判定高、中、低、正常四级风险等级,执行分级处理流程,对于高风险用户,引导其进行预约咨询。8、AI数字人导师可根据用户的情绪状态及对话内容,智能推荐心理科普、放松训练、趣味游戏、实用心理技巧等4 类资源。9、内置专业心理测评量表,如“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等≥14个评估量表,用户可通过 “测一测” 模块自主完成心理状态评估,支持量表快速访问与结果查看。10、“看一看” 模块提供心理知识科普内容,AI数字人进行智能解说,概述知识主题。科普知识包含心理视频、心理文章、心理图片三类形式,覆盖情绪管理、心理科普、个人成长等主题。11、阅读心理文章后,AI生成智能问答、知识概要,帮助用户更深入掌握心理内容。12、“玩一玩”模块内置5 款 AI 互动游戏,10款放松减压小游戏,满足放松解压、趣味互动需求。13、“练一练”模块包含正念减压、音乐放松、呼吸放松等不同主题,辅助用户进行放松训练,缓解情绪压力。14、正念减压包含冥想放松训练、自我疗愈、呼吸放松、拥抱潜意识、森林遨游、进化身心、感谢自己、躯体放松、身体扫描等≥10种冥想放松训练方向15、音乐放松包含催眠音乐、放松音乐、精力恢复等至少3类主题音乐,提供≥76首音乐。16、呼吸放松包含提供4-7-8呼吸法、箱式呼吸法、腹式呼吸法等放松工具,以呼吸小球和文字的形式,指导用户进行呼吸训练。17、系统具有管理端功能,具有AI风险预警管理、心理资源管理、中心介绍设置等功能。18、AI风险预警管理支持显示预警用户风险等级,针对预警用户自动生成 AI 处理建议,包含情绪总结、疏导方向、跟进提示等内容。19、心理资源管理支持自定义上传心理视频、音频、文章、图片等资源。1套5心理科普互动系统一、功能要求★1、本系统基于游戏化学习、行为主义等理论,结合盲盒元素研发,内置如即刻挑战、同心共绘、心理充能等3大功能模块,用户可通过参与一系列心理挑战,获得抽取盲盒的机会,以趣味互动的方式提升心理素养。★2、首页支持展示盲盒六款盲盒内容物照片,并特殊标注隐藏款。提供使用说明,以弹幕形式展示盲盒奖励获取名单。★3、提供如“守护边界”、“心灵探析”、“不合理信念终结者”等≥15款即刻挑战项目,提供≥3条挑战规则,≥3个挑战难度。★4、支持随机抽选即刻挑战项目,挑战成功即可获得盲盒。提供两次重新抽选的机会。★5、支持用户挑战成功后选择继续闯关或抽取盲盒,若选择继续闯关,后续挑战失败,盲盒抽取机会清零。★6、提供如挑战规则、挑战目的、挑战操作演示等即刻挑战项目内容。★7、提供如绿意盎然等同心共绘主题,每个主题提供不少于25个画块,支持用户自由选择画块进行涂色,提供≥200种颜色选择,可调节画笔大小、橡皮大小,支持撤销操作。★8、提供如“依恋类型与亲密关系”、“心理学研究中的伦理规范”等大于等于25种小视听科普视频。★9、提供答案之书功能,支持根据引导语操作获取“我的答案”卡牌。★10、提供心理学那点事功能,包含如心理科普、心理学家的故事、生活中的心理学、有趣的心理学实验等不少于4个主题,提供≥96篇文章。★11、提供如“感恩日记”、“时间管理矩阵”、“个人SWOT分析表”等≥6款心理学小工具,支持用户扫描二维码下载工具内容。★12、提供小彩蛋盲盒掉落,支持在使用心理充能模块过程中随机触发心理知识挑战,获取抽取盲盒机会。★13、提供后台管理中心,支持选择如总计盲盒掉落、即刻挑战盲盒掉落、小彩蛋盲盒掉落、即刻挑战参与量等≥4种统计对象进行本周盲盒机数据统计。★14、支持选择日期,查看本日、本周、本月掉落盲盒的数量。支持修改各通道盲盒数量进行盲盒增补,可显示盲盒总数。★15、提供盲盒掉落记录,包含如时间、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掉落详情、盲盒掉落数量等≥5类记录,支持选择日期查询记录。★16、提供盲盒增补记录,包含如时间、通道、增补前盲盒总数、增补后盲盒数、变化量、操作后盲盒总数等≥6类记录,支持下选择日期查询记录。17、支持查看管理员操作记录、盲盒机异常记录等历史记录,对管理员操作进行留痕。★18、支持对即刻挑战进行配置,包含如次数限制、每日次数上限等。支持对小彩蛋进行配置,包含如开启盲盒获取功能、每天最多获取盲盒数量等。19、支持更改首页盲盒展示照片,提供盲盒缺货提醒功能,支持开启历史记录定期清理功能。20、提供待机功能,可设置待机开始时长,开启待机后,支持检测长时间未进行操作的情况,返回待机界面,待机情况展示动态画面。★21、支持智能检测盲盒掉落情况,可提示系统状态异常,提供如时间、货道、状态码、检查参考项等内容。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心理能量加油站系统1套(预置安装);盲盒包装500个;礼品200个;控制台1套。三、硬件配置要求1、要求外观尺寸:1700mm*850mm*790mm(±50mm)。2、要求盲盒尺寸:80mm*80mm*85mm(±5mm)。3、要求屏幕尺寸:27英寸。2套6嗅觉情绪舒缓仪1. 本系统基于气味心理学与感官疗愈原理,通过释放精心调配、具有科学依据的气味分子,直接作用于人体情感中枢,快速实现舒缓压力、提升情绪、激发活力、促进专注等精准感官疗愈效果,帮助用户放松身心、缓解焦虑、增强幸福感。2. 系统具有多通道闻香配置,搭载不少于10个独立闻香装置,每个装置对应专属独特气味,如木质香、茉莉、薰衣草等,实现多维度气味体验覆盖,满足不同用户的情绪调节需求与科普认知需求。3. 系统支持智能红外感应,采用高精度红外人体感应模块,支持近距离感应触发开盖,无需接触即可开启闻香体验,减少设备接触磨损,提升使用便捷性与卫生性。3.1精准感应距离:0-30cm可调感应范围,确保用户在舒适的互动距离内即可触发体验。3.2广域感应角度:水平120°、垂直90°的感应覆盖范围,全面覆盖常规人体凑近的活动范围,避免因用户站立角度偏差导致的感应失效,提升体验成功率。3.3极速响应性能,触发响应时间≤0.5s,感应到人体后瞬间启动开盖机制,无明显延迟感,让用户获得即时性的互动体验,增强产品使用好感度。4. 每个闻香装置对应配备文字展示区域,支持清晰呈现香料名称、心理作用、效果与应用等科普内容,让用户在体验气味的同时,深入了解香料背后的科学知识,兼具体验性与科普性。5. 闻香屏幕具有打开显示、关闭显示、交互显示、电量提示等不同表情,通过表情形象表示设备当当状态。6. 静音运行设计,开盖闭合过程中噪音值≤30dB,相当于轻声交谈的音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噪音干扰,适合安静的科普展厅、心理疏导室、休闲阅读区等对环境噪音有要求的场景。7. 基础防护等级:IPX2防护等级,可有效抵御垂直方向的水滴溅落,适应日常室内环境中的轻微水汽(如空调冷凝水、少量洒水),保护内部电机与电子元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8. 配置要求:采用玻璃钢材质,控制电机与传动,香料控制器 10个,香料10个1套7心理接待坐具含坐具*2,置物台*1尺寸:78cm*85cm*76cm材质:中厚皮革1套8心理沙盘-1500一、功能要求1、个体沙箱1个:规格长度72cm*宽度57cm*高度7cm,材质为橡木板材,内侧蓝色。2、团体沙箱1个:规格长度114cm*宽度72cm*高度10cm,材质为橡木板材,内侧蓝色。3、沙具1500件:提供如人物类、死亡类、文体类、食物类、家居类、交通类、军事类、建筑类、动物类、植物类、自然物类、名胜古迹类、颜色形状类、符号类、钱币类等不少于15类主题沙具。4、沙具摆放架3个:高度约160cm*宽度约80cm*深度约30cm;橡木板材,9层设计。5、细沙45KG:天然细沙、颗粒光滑、大小均匀、手感好。6、要求提供至少30课时的沙盘培训微课一套,课程以双人访谈QA一对一解答的方式,分主题讲解沙盘游戏咨询的理论背景、实操技术,能让初学者迅速入门。1套9录音笔尺寸:9.5cm*2.5cm*1.3cm内存32G收声模式双向1套10心理接待坐具含坐具*2,置物台*1尺寸:78cm*85cm*76cm材质:中厚皮革1套11智能身心反馈调节舱一、功能要求●1、系统核心:本系统深度融合心率变异性生物反馈科技,集成HRV身心监测及减压放松训练两大功能,包括如HRV参数监测、心理评估、反馈训练、音乐放松、场景放松、训练指导、眼动训练、应激训练等不少于8个功能模块,旨在全方位辅助用户进行压力释放与心理调适。2、内置呼吸助手视觉提示窗,动态展示呼、吸效果,支持灵活调整呼吸速度;脉搏波形动态显示窗,实时监测心率、血氧指标,增强用户体验的直观性与互动性。3、通过实时监测心率、血氧等数据,覆盖如脉搏波形、时域分析、频域分析、协调指数、压力指数等关键指标。协调指数与压力指数采用百分制评估。点击参数或图表可查看其详细介绍信息。支持监测结束后生成报告,报告支持导出。●4、提供心率变异程度的曲线图、散点图(代表心率变异性的结果图之一)、HRT直方图(横轴为心率,竖轴为个数)、心率的平均值、心率的标准差、NN间期平均值、相邻RR间期差值的均方根、相邻RR间期的标准差等≥11项时域分析指标数据。5、提供功率谱图(利用快速傅里叶转换法,将心率变异性波形图转换为功率谱密度图)、标准化HF(HF-norm)、交感及副交感张力的平衡(LF/HF)、总功率(TP)、高频功率(HF)、低频功率(LF)等≥8项频域分析指标数据。●6、集成不少于14种专业心理评估量表,如自我压力测试、显性焦虑量表等,每个量表提供详细介绍说明,支持选择自动跳转至下一题,测评后即时生成报告。7、心理评估报告提供测评结果、辅导建议、测评总结等详细内容,记录测试耗时及测试日期。●8、提供如“意念识字”、“竞技赛跑”、“百花齐放”等≥12款反馈训练项目,支持难度分级(简单、普通、困难),训练界面实时反馈心率、血氧及协调度,训练场景随生理指标数值及训练进度而变化,提升训练趣味性与效果。9、提供如“自然音乐”、“精力再生”、“心理能量”等≥8个主题的音乐库,支持进入管理模式自定义音乐分类与文件,打造个性化放松空间。●10、收录如“广袤沙漠”、“日光海岸”、“恬静草原”等≥14款高清放松场景及音乐,营造身临其境的放松体验。●11、涵盖肌肉放松训练、冥想放松训练、自我疗愈、呼吸放松训练、拥抱潜意识、森林冥想、净化身心、感谢自己、摆脱不安、悲伤辅导、超越思维、非评判练习、改善沟通、改善焦虑、积极心态等≥15种科学训练指导方向,引导用户正确进行心理调适。●12、提供应激训练,提供≥14种场景及音乐,支持全屏沉浸式体验。13、集成基于EMDR(眼动脱敏再处理)的8阶段眼动训练方案,提供不少于6条提示,支持眼球追踪小球速度、颜色、尺寸的个性化调整,满足不同训练需求。●14、要求提供详细训练报告,包括用户信息、训练数据、HRV相关结果、协调指数、压力指数、SDNN以及三维联合解读等内容。报告中压力指数及协调指数0—100五级计分(极差、差、正常、良好、优)及理想分值、当前分值;SDNN四级计分(极低、偏低、良好、优秀)及理想分值、当前分值;三维联合解读根据用户当前协调指数、压力指数及SDNN指数,提供综合状态判断及训练建议。15、训练档案管理:全面记录训练类型、记录日期及训练档案等,支持针对训练类型进行筛选,报告整合HRV记录数据。管理员可便捷查询与管理训练档案,支持报告导出功能。16、支持进行指夹传感器配置、反馈训练相关配置、蓝牙椅控配置,提供训练难度值(简单、普通、困难)自定义配置。17、智能座椅调控:融合智能匹配与手动匹配双重模式,内置复位座舱、紧急操作等功能,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即时制动,保障用户的训练安全。18、智能按摩:为实现最佳的放松效果,系统针对每一环节自动生成与之匹配的按摩方式。19、手动按摩:提供如悬浮位、固定位、坐姿位三种姿态选择,结合主题、自由、气囊三种按摩模式,支持选择头罩遮挡、打开、固定,支持光疗、热敷功能自由开关,有效缓解身体疲劳,减轻心理压力。20、提供如“酸痛缓和”、“舒畅心情”、“筋骨舒展”等≥6个主题按摩;提供揉捏、叩击、拍打、揉捏叩击、指压等≥5种自由按摩形式,支持针对按摩位置、速度、幅度进行自定义调节;提供全身、脚腿部、腰坐部、手肩部等≥4种气压按摩模式。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HRV身心反馈训练系统1套(预置安装);减压舱1台;指夹式生物反馈采集仪1套;训练端1台。三、硬件配置要求1、要求训练端尺寸:278mm×174mm×10mm。2、要求训练端屏幕尺寸:11.97英寸。3、要求减压舱竖立尺寸1460mm*830mm*1300mm(±50mm),全倒尺寸1750mm*830mm*920mm(±50mm)。3套12心理接待坐具含坐具*2,置物台*1尺寸:78cm*85cm*76cm材质:中厚皮革1套13AI心理对话舱系统一、功能描述1、本系统基于“AI+”技术及积极心理学理论设计,实现多角色语音聊天陪伴、层级对话预警,旨在以人机互动的高粘性交互方式,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绪,探索内心困扰并提供解决策略。★2、提供首次登录时引导介绍,由2D数字形象引导介绍智慧对话角、心语测量仪、悦心发现阁等至少3个功能模块。3、支持在首页停留时,2D数字形象提供简短互动陪伴。★4、提供如陪伴精灵、朋友、理性分析师、日常分享官、放松引导员等≥5种AI角色,不同角色以2D数字形象展示,包含如聆听、思考、对话等≥3种动作形象,支持与用户进行语音对话。如果长时间没有语音互动,2D数字形象会提示如“这里比较安静,能听见我的声音吗”。5、语音对话时提供不少于两条提示词,如“最近总是很焦虑,怎么办?”,支持对当前对话进行暂停、清空等操作。★6、支持在进行语音对话前,提示采集面部照片进行情绪识别,对话结束后由AI生成情绪画像。★7、内置如“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等≥14个评估量表,支持通过语音对话由AI推荐适合的量表,测评后生成测评报告。★8、支持由AI根据用户当前情况推荐悦心内容,提供如课程推荐、文章精选、游戏天地、音乐中心等不少于4个主题模块。9、提供心理知识、生涯教育、减压训练等至少3个主题课程推荐,包含如“拒绝情绪化进食”、“最近焦虑了、你别害怕!”、“如何培养职业兴趣”等≥114节课程。10、提供心理科普、个人成长、情绪管理、名著感悟等至少4个主题文章精选,提供如“神经衰弱”、“情绪是什么?”、“如何面对成长中的痛苦”等≥77篇文章。★11、提供如“图形拼贴”、“财务专家”、“理清线条”等≥12款游戏训练。12、提供如催眠音乐、放松音乐、精力恢复等至少3类主题音乐,提供≥75首音乐。★13、支持用户查看对话记录,提供如对话总时长、总交流轮次、主要情绪类型、情绪波动指数、情绪分布等≥4种数据,生成如情绪高光时刻、个性化情绪洞察、情绪小贴士等文字内容。★14、根据用户对话内容,生成AI对话预警,提供低、中、高三级风险等级,并用不同颜色提示。15、支持根据等级、状态、组织机构等进行查询AI对话预警人员,支持导出人员名单。★16、支持查看用户预警详情,区分未读预警、已读预警便于管理者分类查看,支持选择多位预警用户标记为已读。★17、支持根据用户的预警信息生成AI建议,包含如问题情况总结、辅导建议、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等内容,支持查看对话记录。★18、支持通过不同颜色区分三级预警及未见风险用户画像,提供用户登录系统、风险预警、心理评测、AI对话等相关数据及更新时间。★19、提供用户综合情况统计,包含如心理动态档案折线图、心理素质水平分析、系统使用人次统计柱状图、心理知识学习情况统计饼图等≥4类数据,支持生成动态男/女用户画像及核心描述词。20、提供用户管理功能,支持单个添加、批量导入、批量删除用户信息。支持对用户信息进行查看、删除。★21、提供大数据可视化中心,包含系统使用人次统计、AI预警情况统计、常见心理问题分布、本月系统新增、总登录系统人次等至少8类数据,支持全屏显示。22、支持用户手机号注册、登录,支持选择是否开启面部情绪识别。★23、提供AI对话预警消息提示,可设置提醒等级及频率,支持微信公众号绑定后设置通知提醒。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AI心理对话舱系统1套(预置安装);对话舱1台;控制台1套。三、硬件配置要求1、要求外观尺寸:1100mm*900mm*2100mm(±50mm)。2、要求屏幕尺寸:18英寸。1套14AI心理绘画评估仪一、功能描述1、本系统基于心理学与艺术疗法原理,融合曼陀罗绘画心理投射理论,结合 AI 绘画与性格测验元素研发,内置曼陀罗性格倾向测验、成长任务、主题绘画、趣味测验、绘画展厅、AI小助手、档案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模块。★2、系统具有曼陀罗性格倾向测验,包含图案选择、曼陀罗绘制、性格分析3部分。完成绘画后系统通过AI算法分析绘画内容,生成个性化的性格分析报告。★3、性格分析报告包含性格类型图、优势特征、劣势特征、突破性任务、作品展示、颜色分析、特征分析、辅导建议等≥8项内容。★4、系统具有“成长任务”模块,包含保护篇、分化篇、凝聚篇、整合篇、指引篇、超越篇、回顾篇6个阶段任务。后续阶段需完成前序任务方可解锁,引导用户分阶段参与绘画,逐步提升心理能量。完成成长任务后,呈现分析报告。★5、成长任务提供完整的训练流程,包含绘画示意、图案绘制、AI语音交互引导、报告分析4个部分,按照“讲解→绘画→引导回顾→分析”的流程进行训练。★6、系统提供详细的成长任务报告分析,包含个人基础信息、绘画时长、报告生成时间、心理能量等级说明、作品展示、颜色分析等。心理能量值划分5个分等级(极低、较低、中等、较高、极高),以不同颜色进行呈现,并指示出用户所处能量位置。★7、完成6个阶段成长任务后,系统呈现成长回顾功能。可依次查看6个阶段绘制的作品,AI综合6个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生成综合报告。★8、综合报告包含整体心理能量变化、颜色与心理状态的关联、用户成长总结、建议与展望等4部分内容。心理能量变化综合6个阶段成长任务,从初期阶段、中期阶段、后期阶段三部分进行比较分析,并生成6阶段成长任务心理能量值曲线图。★9、系统具有主题曼陀罗模块,内置如自我曼陀罗、情绪曼陀罗、生命曼陀罗、静心曼陀罗、清理曼陀罗、喜悦曼陀罗、抑郁疗愈曼陀罗、焦虑平复曼陀罗等不少于8个经典心理主题。每个主题均配有视频讲解、步骤介绍。完成绘画后,系统出具分析报告。★10、系统具有趣味测验模块,内置如测测你的焦虑程度、测测你的色彩感知等不少于16个绘画测验游戏,完成后自动生成测验结果。★11、系统具有绘画展厅模块,包含绘画中的心理学、心理画展2部分内容。绘画中的心理学提供如“当东方智慧遇上曼陀罗绘画”等不少于16篇文章。心理画展以图文的形式科普心理绘画。12、系统具有AI小助手功能,支持用户与AI进行语音交互,可了解系统介绍、曼陀罗绘画起源、每日画签等内容。13、每日画签功能支持用户选择了解今日财运、学业、事业、爱情、财富、健康等方面内容,并根据抽取画签结果进行进一步AI深度了解。★14、系统具有档案管理功能,包括成长任务档案、主题绘画档案。成长任务档案全面记录任务生成时间、任务完成进度、进度更新时间等。支持根据任务生成时间进行筛选。报告根据成长任务完成情况,整合综合报告、性格倾向测验、保护篇、分化篇、凝聚篇、整合篇、指引篇、超越篇等内容。15、要求系统管理端须具有用户管理功能,支持编辑、添加、删除用户。二、产品组成1、要求包含AI心理绘画投射系统1套(预置安装);控制台1套;绘画笔1支。三、硬件配置要求1、要求外观尺寸:872mm*527.5m*420mm(±50mm);2、要求屏幕尺寸:21.5寸。1套15智能心理认知素养培训系统一、功能描述1、提供账号登录与面部登录两种形式,用户可灵活选用,兼顾安全性与操作便利。2、360°身心扫描模块:基于rPPG技术,通过摄像头完成非接触式生理信号采集,实时提取心率、心率变异性等关键生理指标,采用多模态融合深度学习算法整合生理数据、面部表情特征与健康自评等≥3类数据源,自动生成以“生命树模型”为可视化载体的心理健康报告,覆盖人际功能、情绪健康、生理健康、心理能量与人格特质等≥5大维度,涵盖包含抗压能力、心理弹性等分指标数据≥33个,并智能匹配≥3个专项训练任务,支持本地训练及手机扫码训练两种方式,满足不同场景下的训练需求。3、心理画像模块:支持历次360°身心扫描报告的存档与查看,可生成综合近3个月内最多8次扫描结果的综合分析报告,提供综合心理画像、心理健康指数变化趋势折线图等数据,助力数据驱动自我成长。支持手机扫码下载报告,报告统一为PDF格式。4、心灵疗愈模块:以简单互动训练为主要形式,兼具丰富性与趣味性,包含“神奇的‘但是’”(引导用户转换负面认知视角,将消极陈述重构为积极可能性)、 “恐惧解码器”(解读用户恐惧情绪,将潜意识内容意识化,并转化为可执行的微小行动,从而减轻恐惧)等≥18种互动训练形式,覆盖提升乐观倾向、改善心理调节目标,帮助用户在轻松愉悦的体验中改善心理状态。5、心理科普模块:提供以视频为载体的心理科普内容,视频资源≥15个,涵盖心理知识、情绪管理、个人成长等多个主题,配合AI小笔记功能自动提炼并呈现视频中的关键知识点,辅助用户高效掌握心理素养相关内容。6、账号权限管理:区分普通账号与管理员账号,管理员账号可查看当前设备所有用户的报告内容,便于机构统一管理与跟踪用户心理健康状态。1套16多模态心智评估系统一、功能要求1、系统应适配学校心理中心的多种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入学普查、学期常规测评、个体咨询前评估、心理教育与训练干预等。2、双角色管理:同一程序按账号权限自动切换两套工作界面,实现“单软件、单部署、双角色”,降低运维成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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