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交易公告]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交易公告]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白城市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公路管理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交易公告]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30780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30208”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
2、竞争性磋商范围:水毁路基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镇赉县;
4、采购预算:329.5749万元;
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旧)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新),具备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00公里类似的小修保养工程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公路养护项目从业企业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101/t20210125_7923677.html)。供应商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5011008709。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应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镇赉县站前街交通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30780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30208”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镇赉县乡道Y015镇赉至巴喜召公路(巴喜召至河宝吐段)水毁路基修复项目;
2、竞争性磋商范围:水毁路基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镇赉县;
4、采购预算:329.5749万元;
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旧)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新),具备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00公里类似的小修保养工程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公路养护项目从业企业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101/t20210125_7923677.html)。供应商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5011008709。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应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镇赉县站前街交通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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