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白城市 | 采购单位 | 白城供电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6-055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白城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费用),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A01包: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外界原因造成)供货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所造成的损失。
4.售后服务及要求:1.对更换的设备免费维修保养不少于24个月质量保修期。 2.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间,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同时还应保证设备维修、保养所须备品备件供应。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技术规格书
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一、项目概况
1.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涵盖机房内气体灭火系统、关联消防设备及各类配件的日常维保、故障排查、检修调试,同时负责更换所有损坏的配件及设备,确保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的灭火系统及配套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保障机房及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
2.本项目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维保单位的服务质量、技术操作、配件标准等需严格遵循以下规范,若有最新标准发布,按最新标准执行: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25972-20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2004)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服务范围及维保要求
1.维保范围:覆盖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内所有与气体灭火系统相关的设备、组件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气体灭火系统主机、灭火剂储存装置(钢瓶、容器阀等)、管网系统、喷头(喷嘴)、联动控制设备、报警设备、应急设备,以及本规格书明确的所有需更换的配件,涵盖机房内所有影响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及组件。
2.机房名称及地点
3. 维保要求
确保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的气体灭火系统(含管网、药剂、驱动装置等)、配套消防设备及所有配件运行正常,无故障、无隐患,满足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灭火喷射的全部功能要求。
及时排查并处理各类设备及配件故障,损坏配件及设备更换及时、规范,更换后设备性能符合标准,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启动,发挥灭火作用。
• 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详细记录每处机房的维保情况、故障处理情况、配件更换情况,确保维保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 核心维保内容
1. 日常巡检维保
本年度内对45处机房进行4次检查维保,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气体灭火主机:检查主机电源、指示灯、显示屏状态,测试主机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核查报警记录、故障记录,确保主机运行正常,无故障报警。
灭火剂储存装置:检查钢瓶外观有无腐蚀、变形、破损,钢瓶固定是否牢固,容器阀、单向阀等部件有无泄漏,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绿区),符合钢瓶及容器阀的相关要求。
管网系统:检查管道有无破损、锈蚀、松动,管道支架固定是否牢固,接口处有无泄漏,喷嘴有无堵塞、破损、变形,确保管网畅通,无泄漏隐患,符合喷射要求。
报警及联动设备:检查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的灵敏度,测试其报警功能;检查紧急启停按钮、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的外观及功能,确保按钮操作灵活、指示灯正常、声光报警清晰可辨。
应急及辅助设备:检查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的完好性及点亮效果,确保断电后能正常启动;检查排烟风机、风机控制箱、风阀、防火阀的运行状态,测试其联动启动功能,确保与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正常。
其他组件:检查电磁阀、压力开关、泄压阀等部件的外观及运行状态,确保无损坏、无泄漏,动作灵活可靠;检查误喷放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金属材质无缺失、无丢弃,符合相关要求。
2.故障排查与处理
维保单位需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接到故障报警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原因,及时处理。故障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报警故障:排查探测器误报、漏报原因,清洁探测器、调整灵敏度,或更换损坏的探测器。
系统启动故障:排查电磁阀、驱动装置、主机等部件的故障,修复或更换损坏部件,确保系统能正常启动。
泄漏故障:排查钢瓶、管道、阀门等部件的泄漏点,修复泄漏部位,更换损坏的密封件或阀门,对泄漏的灭火剂进行补充或更换,做好药剂无害化处理。
辅助设备故障:修复或更换损坏的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排烟风机、风阀、防火阀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系统联动可靠。
3.维保档案建立与管理
维保单位需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基本信息、设备型号及安装时间、维保记录、故障处理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含配件型号、更换时间、数量)、钢瓶检测及药剂充装记录、维保人员信息等。维保档案需及时更新,每次维保完成后向招标方提交本次维保总结报告,服务期满后,将完整的维保档案移交招标方留存备查。
四、 维保服务流程
1.前期准备:维保单位进场前3个工作日,核对系统图纸、设备台账,熟悉现场环境,制定专项维保方案及安全作业方案,提交招标方备案;2.现场维保:严格按照规范及本规格书要求开展维保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做好现场安全警示,避开甲方正常生产、办公高峰时段,减少干扰;3.记录填写:每次维保、维修、测试,均填写《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维保记录表》,详细记录作业内容、设备状态、参数数值、故障处理情况、更换配件信息,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次维保完成后,需向招标方提交书面维保总结报告。
五、 配件及设备更换要求
1.更换原则
维保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配件及设备,维保单位需立即更换,所有更换费用(含配件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旧配件拆除等全部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不得向招标方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配件及设备损坏、老化,无法正常使用或修复后仍无法满足运行要求的;
配件及设备检测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无法通过校准或修复达到标准的;
探测器、压力表等计量部件校准不合格,无法准确计量或报警的;
钢瓶腐蚀、变形、破损,或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
电磁阀、压力开关等部件动作失灵,无法正常触发系统启动或联动的;灭火剂充装:钢瓶内灭火剂的充装量、充装压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其他影响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配件及设备。
2. 需更换的配件及设备清单
本项目维保过程中,需更换的配件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维保单位需提前储备常用配件,确保更换及时,配件及设备质量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与原有系统兼容,具体规格需匹配机房现有设备:
报警及控制配件:紧急启停按钮、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压力开关;
灭火系统核心配件:电磁阀、喷嘴(喷头)、压力表、泄压阀、容器阀、单向阀、减压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
应急及辅助设备: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排烟风机、风机控制箱、风阀、防火阀;
系统主机及相关组件:气体灭火主机、联动控制模块、主机电源、备用电池等;
其他配件:密封件、管道连接件、钢瓶支架、抗震支吊架、控制气管、高压软管等。
3.配件质量要求
所有更换的配件及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质量要求,维保单位需提供配件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如需)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质量合格、来源正规:
配件及设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原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型号、规格、参数兼容,能直接替换使用,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核心配件(如电磁阀、喷嘴、压力表、主机、钢瓶等)需选用知名品牌、合格产品,无假冒伪劣、过期、翻新产品。
配件及设备的使用寿命需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更换后能正常使用至少2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保单位需免费更换、维修。
配件及设备的安装、调试需符合规范要求,安装牢固、接线正确,调试后能正常发挥功能,无松动、泄漏、误动作等问题;外贮压式气体灭火系统相关配件更换后,需确保喷射时间、增压时间等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五、履约期间的作业要求
团队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熟悉气体灭火系统的原理、结构及维保技术,具备5年以上相关维保经验,能统筹协调45处机房的维保工作,处理复杂故障。
现场维保人员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中级及以上)、电工证等相关资质,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熟悉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设备及配件的维保操作,能独立完成巡检、检测、故障排查、配件更换及调试工作,了解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房设备运行不受影响,不产生安全隐患。维保团队需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能按时完成45处机房的巡检、维保及故障处理工作,每个维保小组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标准。
六、应急响应技术要求
维保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设立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确保招标方能随时联系到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报警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快速排查故障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避免故障扩大,确保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配备充足的应急配件及工具,确保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能及时提供所需配件及工具,避免因配件短缺导致故障处理延误;关键部件(如主机、钢瓶、电磁阀等)需提前储备同规格备品备件,提交具体的备件清单、存放地点及调用方案,便于招标方核查。
七、 质量标准与验收要求
质量标准:
维保后系统各项性能指标100%符合国家规范及原设计要求,无故障、无泄漏,24小时处于正常自动运行状态;灭火剂充装量、压力值、联动功能、报警功能、密封性能等关键指标100%达标,无任何消防安全隐患;维保记录、检测报告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可追溯,无虚假填报;故障响应及时率100%,故障修复率≥99.5%,系统有效运行率≥99.8%,全年系统故障停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验收流程:
每次维保完成后,现场由甲方专人核对维保记录,查验设备状态、参数,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年度维保完成后,维保单位提交年度检测报告及以下资料,甲方组织现场功能抽检,核查系统运行状态、资料完整性,验收合格后签署年度验收意见书;维保记录(含巡检、检测、故障处理、配件更换等所有相关记录)及相关维保报告;更换的配件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配件及设备更换汇总清单、损坏配件回收处理记录;其他相关验收所需资料。
八、安全要求
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机房管理制度,服从招标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维保人员进入机房前,需提前通知招标方,办理相关进入手续,遵守机房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触碰机房内非维保范围内的设备,避免影响机房正常运行。
维保操作过程中,需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灭火剂泄漏等安全事故;操作过程中若发生灭火剂泄漏,需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维保过程中,需对机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护,避免损坏原有设备及配件,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确保机房环境整洁。
九、其他补充要求
维保单位需承诺,服务期内,所有维保工作及配件更换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若因维保不到位、配件质量不合格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损失。
服务期内,若国家及行业发布新的标准规范,维保单位需按新规范要求调整维保工作及配件标准,无需向招标方额外收取费用。
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
1.2项目地点:白城综合维修基地内指定区域
1.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
1.4维修内容
消防主机更换:拆除原有损坏消防主机1台,更换为符合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标准的壁挂式消防主机,完成主机安装、接线、调试,确保主机各项功能正常运行,适配现场消防联动需求。
红外对射头更换及线路排查: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升降车作业,拆除原有故障红外对射头3套,更换为同规格、具备3C认证且与原有系统兼容的红外对射头;对红外对射系统所有线路(含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修复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问题,确保线路通畅、信号稳定,排查及修复过程需留存完整记录。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维修、保养及线路排查:按照相关技术文件和维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结构、部件、线路等进行检查,修复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问题,主要部件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维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性能要求的设备可拆除更换,更换为同规格、具备3C认证且与原有系统兼容的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确保线路通畅、信号稳定,排查及修复过程需留存完整记录。
2.维修技术要求
2.1 消防主机更换技术要求
2.1.1 设备选型标准
壁挂式消防主机需符合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标准,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适配综合维修基地消防系统规模及使用需求,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1.2 安装要求
安装位置:需选择通风、干燥、无遮挡、无粉尘、无腐蚀气体的区域,远离强电磁干扰源,安装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宜为1.5米至1.8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便于操作、维护及检修,同时需避开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路线。
固定安装: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壁挂支架,支架安装牢固、水平,无晃动;主机固定在支架上,连接紧密,无松动,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大于3mm,固定部位需做好防锈处理。
接线要求:接线规范、整齐,线径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端子标识清晰,无错接、漏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开敷设,避免干扰,敷设过程需符合电气安装规范;接线完成后,需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确保线路安全,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1.3 调试要求
主机调试:安装完成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对主机进行全面调试,包括电源调试、回路调试、报警功能调试、联动功能调试等,确保主机各项功能正常,调试过程需留存详细记录。
报警功能:模拟火灾信号,主机能快速响应,准确显示报警点位、报警类型,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报警响应时间≤3s,无漏报、误报现象,报警信号可准确传输至指定监控区域。
联动功能:调试主机与现场消防设备的联动逻辑,确保联动指令准确、及时,联动设备能正常启动、停止,联动响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备用电源调试: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能自动切换,切换时间不大于30s,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低于8小时,确保主机在断电情况下正常运行,备用电源性能需符合相关标准。
调试完成后,填写调试记录,留存调试数据,调试记录需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供甲方及验收单位核查。
2.2 红外对射头更换及线路排查技术要求
2.2.1 设备选型标准
更换的红外对射头需与原有系统兼容,符合国家消防及安防产品标准,具备3C认证,性能稳定,探测精度高,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电压:与原有系统匹配,允许±10%偏差,供电稳定性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探测距离: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探测精度高,无盲区,抗干扰能力强(能抵御阳光直射、车灯照射等强光源干扰),探测响应时间≤1s;
结构要求:安装便捷,与原有支架兼容,便于调整角度,发射端与接收端配套使用,性能匹配,安装固定方式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2.2 升降车作业要求
升降车选型:根据红外对射头安装高度,选用合适型号的升降车,确保作业高度满足施工需求,升降车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如防坠落、防倾斜装置),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作业安全:升降车作业前,检查设备性能,确认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无人员停留,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区域;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升降车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操作,高空作业需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作业配合:升降车操作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精准调整升降车位置及高度,确保红外对射头更换、线路排查作业顺利进行,避免设备损坏及人员安全事故,作业过程需由专人监护。
2.2.3 红外对射头更换要求
拆除原有故障红外对射头:使用升降车升至作业高度,先切断红外对射头电源及信号线,做好断电标识,拆除固定螺丝,轻轻取下故障设备,做好线路标识,避免线路混乱,拆除的故障设备需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新设备安装:将新红外对射头固定在原有支架上,固定牢固,无松动;调整发射端与接收端的角度,确保光路对齐,无遮挡,探测范围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标识接线,接线牢固、规范,无错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敷设,交叉处用锡箔纸包裹防干扰,接线部位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
功能测试:安装完成后,接通电源,测试红外对射头的探测功能,模拟遮挡信号,能准确发出报警信号,信号传输稳定,无漏报、误报现象;调整探测灵敏度,确保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2.4 线路排查要求
排查范围:对红外对射系统所有线路(包括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涵盖线路敷设路径、接线端子、接头等全部部位,重点排查高空线路、隐蔽线路及易破损部位,确保无排查盲区。
排查内容:检查线路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断裂、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氧化,接头是否牢固、防水处理是否到位;检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远离强电磁干扰源,户外布线是否有破皮、进水现象,敷设路径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修复要求:对排查出的破损、老化线路,及时更换为同规格、同型号的线路;对松动的接线端子、接头,重新紧固,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对短路线路,排查故障原因,及时修复,确保线路通畅、绝缘良好;线路修复后,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修复记录需详细留存,明确修复部位、修复方式及测试结果。
排查记录:线路排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排查部位、发现的问题及修复情况,留存排查记录,排查记录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3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维修、保养及线路排查技术要求
2.3.1 设备维修、保养标准
维修、保养后的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需与原有系统兼容,符合国家消防及安防产品标准,具备3C认证,性能稳定,探测精度高,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电压:与原有系统匹配,允许±10%偏差,供电稳定性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探测距离: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探测精度高,无盲区,抗干扰能力强,探测响应时间≤3s;
结构要求:维修后安装于原有位置,便于调整角度,性能与消防控制机匹配,安装固定方式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3.2 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更换要求
拆除原有故障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人字梯至作业高度,先切断报警器电源及信号线,做好断电标识,拆除固定螺丝,轻轻取下故障设备,做好线路标识,避免线路混乱,拆除的故障设备需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新设备安装:将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原有位置,固定牢固,无松动、无遮挡,探测范围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标识接线,接线牢固、规范,无错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敷设,交叉处用锡箔纸包裹防干扰,接线部位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
功能测试:安装完成后,接通电源,测试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探测功能,模拟释放烟雾是,是否能准确发出报警信号,信号传输稳定,无漏报、误报现象;调整探测灵敏度,确保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3.3 线路排查要求
排查范围:对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所有线路(包括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涵盖线路敷设路径、接线端子、接头等全部部位,重点排查吊顶内线路、隐蔽线路及易破损部位,确保无排查盲区。
排查内容:检查线路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断裂、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氧化,接头是否牢固、防水处理是否到位;检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远离强电磁干扰源,户外布线是否有破皮、进水现象,敷设路径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修复要求:对排查出的破损、老化线路,及时更换为同规格、同型号的线路;对松动的接线端子、接头,重新紧固,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对短路线路,排查故障原因,及时修复,确保线路通畅、绝缘良好;线路修复后,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修复记录需详细留存,明确修复部位、修复方式及测试结果。
排查记录:线路排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排查部位、发现的问题及修复情况,留存排查记录,排查记录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施工规范及安全要求
3.1 施工规范
施工前,施工单位需对现场进行勘察,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要点,报甲方确认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操作,做好施工记录,包括设备安装记录、接线记录、调试记录、线路排查记录等,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
施工过程中,需保护现场原有设施,避免损坏其他设备及建筑结构;施工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整洁,施工现场需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无遗留施工垃圾及安全隐患。
3.2 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严禁违规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电气作业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切断电源后再进行作业,做好断电标识,防止触电事故;高空作业(升降车作业)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高空抛物,作业区域需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分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品需妥善存放,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动火,如需动火,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措施,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范。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救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 质保期服务
4.1 质保范围
• 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的设备(壁挂式消防主机、红外对射头)及线路排查、修复的施工部位出现非人为损坏、故障的,施工单位需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更换,所用更换设备需与原设备规格、型号一致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不在质保范围内,施工单位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收费标准需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
• 质保期内,质保范围包括本次维修更换的壁挂式消防主机、红外对射头、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及线路排查、修复的施工部位,涵盖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引起的故障,不包含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及甲方违规操作导致的故障。
4.2 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甲方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不得拖延。
施工单位需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所用更换设备需与原设备规格、型号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维修后系统正常运行,维修过程需留存记录,维修完成后需经甲方确认。
5. 质量验收
5.1 验收标准
• 本工程验收严格按照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规范执行,确保维修后的消防系统各项功能正常,符合国家消防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 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工程正式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过程需留存记录,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8:00时起至2026年5月27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05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4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白城供电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秦明明,***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林向东,13904369169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
电话:024-62080846 1820242189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4386654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712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报价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报价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6208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 (1)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4次维护保养项目外包服务。 (2)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维修项目外包服务。 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条件及状态:设备质量完好,各项功能齐全,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
(项目编号:ZTSYJCGS2026-055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维保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白城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费用),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A01包: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外界原因造成)供货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所造成的损失。
4.售后服务及要求:1.对更换的设备免费维修保养不少于24个月质量保修期。 2.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间,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同时还应保证设备维修、保养所须备品备件供应。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技术规格书
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一、项目概况
1.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涵盖机房内气体灭火系统、关联消防设备及各类配件的日常维保、故障排查、检修调试,同时负责更换所有损坏的配件及设备,确保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的灭火系统及配套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保障机房及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
2.本项目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维保单位的服务质量、技术操作、配件标准等需严格遵循以下规范,若有最新标准发布,按最新标准执行: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25972-20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2004)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服务范围及维保要求
1.维保范围:覆盖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内所有与气体灭火系统相关的设备、组件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气体灭火系统主机、灭火剂储存装置(钢瓶、容器阀等)、管网系统、喷头(喷嘴)、联动控制设备、报警设备、应急设备,以及本规格书明确的所有需更换的配件,涵盖机房内所有影响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及组件。
2.机房名称及地点
| 序号 | 机房名称 | 机房地址 | |
| 1 | 安广配电所 | 安广 | |
| 2 | 大安牵引变电所 | 大安 | |
| 3 | 大安北配电所 | 大安 | |
| 4 | 松原牵引变电所 | 松原 | |
| 5 | 松原10KV配电所 | 松原 | |
| 6 | 乾安牵引变电所 | 乾安 | |
| 7 | 乾安10KV配电所 | 乾安 | |
| 8 | 巨宝牵引变电所 | 巨宝 | |
| 9 | 乌兰浩特牵引变电所 | 乌兰浩特 | |
| 10 | 革志牵引变电所 | 革志 | |
| 11 | 白城牵引变电所 | 白城 | |
| 12 | 忙罕屯配电所 | 忙罕屯 | |
| 13 | 东双合屯配电所 | 东双合屯 | |
| 14 | 工农湖10KV配电所 | 工农湖 | |
| 15 | 太平川牵引变电所 | 太平川 | |
| 16 | 太平川配电所 | 太平川 | |
| 17 | 西辽河牵引变电所 | 西辽河 | |
| 18 | 保康分区所 | 保康 | |
| 19 | 宝龙山牵引变电所 | 宝龙山 | |
| 20 | 宝龙山配电所 | 宝龙山 | |
| 21 | 舍利牵引变电所 | 舍力 | |
| 22 | 二龙屯66KV变电所 | 二龙屯 | |
| 23 | 建平分区所 | 建平 | |
| 24 | 镇赉10KV配电所 | 镇赉 | |
| 25 | 镇赉牵引变电所 | 镇赉 | |
| 26 | 乌兰浩特10KV配电所 | 乌兰浩特 | |
| 27 | 卫东分区所 | 卫东 | |
| 28 | 镇西牵引变电所 | 镇西 | |
| 29 | 镇西10KV配电所 | 镇西 | |
| 30 | 坦途牵引变电所 | 坦途 | |
| 31 | 双辽牵引变电所 | 双辽 | |
| 32 | 茂林牵引变电所 | 茂林 | |
| 33 | 平台分区所 | 平台 | |
| 34 | 大林配电所 | 大林 | |
| 35 | 门达牵引变电所 | 门达 | |
| 36 | 鸿兴分区所 | 通榆 | |
| 37 | 边昭分区所 | 通榆 | |
| 38 | 开通牵引变电所 | 通榆 | |
| 39 | 洮南配电所 | 洮南 | |
| 40 | 洮南分区所 | 白城 | |
| 41 | 西青龙分区所 | 白城 | |
| 42 | 开通配电所 | 通榆 | |
| 43 | 钱家店牵引变电所 | 通辽 | |
| 44 | 双辽配电所 | 双辽 | |
| 45 | 卧虎屯分区所 | 双辽 |
3. 维保要求
确保白城供电段45处气体灭火机房的气体灭火系统(含管网、药剂、驱动装置等)、配套消防设备及所有配件运行正常,无故障、无隐患,满足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灭火喷射的全部功能要求。
及时排查并处理各类设备及配件故障,损坏配件及设备更换及时、规范,更换后设备性能符合标准,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启动,发挥灭火作用。
• 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详细记录每处机房的维保情况、故障处理情况、配件更换情况,确保维保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 核心维保内容
1. 日常巡检维保
本年度内对45处机房进行4次检查维保,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气体灭火主机:检查主机电源、指示灯、显示屏状态,测试主机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核查报警记录、故障记录,确保主机运行正常,无故障报警。
灭火剂储存装置:检查钢瓶外观有无腐蚀、变形、破损,钢瓶固定是否牢固,容器阀、单向阀等部件有无泄漏,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绿区),符合钢瓶及容器阀的相关要求。
管网系统:检查管道有无破损、锈蚀、松动,管道支架固定是否牢固,接口处有无泄漏,喷嘴有无堵塞、破损、变形,确保管网畅通,无泄漏隐患,符合喷射要求。
报警及联动设备:检查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的灵敏度,测试其报警功能;检查紧急启停按钮、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的外观及功能,确保按钮操作灵活、指示灯正常、声光报警清晰可辨。
应急及辅助设备:检查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的完好性及点亮效果,确保断电后能正常启动;检查排烟风机、风机控制箱、风阀、防火阀的运行状态,测试其联动启动功能,确保与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正常。
其他组件:检查电磁阀、压力开关、泄压阀等部件的外观及运行状态,确保无损坏、无泄漏,动作灵活可靠;检查误喷放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金属材质无缺失、无丢弃,符合相关要求。
2.故障排查与处理
维保单位需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接到故障报警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原因,及时处理。故障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报警故障:排查探测器误报、漏报原因,清洁探测器、调整灵敏度,或更换损坏的探测器。
系统启动故障:排查电磁阀、驱动装置、主机等部件的故障,修复或更换损坏部件,确保系统能正常启动。
泄漏故障:排查钢瓶、管道、阀门等部件的泄漏点,修复泄漏部位,更换损坏的密封件或阀门,对泄漏的灭火剂进行补充或更换,做好药剂无害化处理。
辅助设备故障:修复或更换损坏的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排烟风机、风阀、防火阀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系统联动可靠。
3.维保档案建立与管理
维保单位需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基本信息、设备型号及安装时间、维保记录、故障处理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含配件型号、更换时间、数量)、钢瓶检测及药剂充装记录、维保人员信息等。维保档案需及时更新,每次维保完成后向招标方提交本次维保总结报告,服务期满后,将完整的维保档案移交招标方留存备查。
四、 维保服务流程
1.前期准备:维保单位进场前3个工作日,核对系统图纸、设备台账,熟悉现场环境,制定专项维保方案及安全作业方案,提交招标方备案;2.现场维保:严格按照规范及本规格书要求开展维保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做好现场安全警示,避开甲方正常生产、办公高峰时段,减少干扰;3.记录填写:每次维保、维修、测试,均填写《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维保记录表》,详细记录作业内容、设备状态、参数数值、故障处理情况、更换配件信息,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次维保完成后,需向招标方提交书面维保总结报告。
五、 配件及设备更换要求
1.更换原则
维保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配件及设备,维保单位需立即更换,所有更换费用(含配件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旧配件拆除等全部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不得向招标方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配件及设备损坏、老化,无法正常使用或修复后仍无法满足运行要求的;
配件及设备检测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无法通过校准或修复达到标准的;
探测器、压力表等计量部件校准不合格,无法准确计量或报警的;
钢瓶腐蚀、变形、破损,或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
电磁阀、压力开关等部件动作失灵,无法正常触发系统启动或联动的;灭火剂充装:钢瓶内灭火剂的充装量、充装压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其他影响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配件及设备。
2. 需更换的配件及设备清单
本项目维保过程中,需更换的配件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维保单位需提前储备常用配件,确保更换及时,配件及设备质量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与原有系统兼容,具体规格需匹配机房现有设备:
报警及控制配件:紧急启停按钮、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压力开关;
灭火系统核心配件:电磁阀、喷嘴(喷头)、压力表、泄压阀、容器阀、单向阀、减压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
应急及辅助设备: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排烟风机、风机控制箱、风阀、防火阀;
系统主机及相关组件:气体灭火主机、联动控制模块、主机电源、备用电池等;
其他配件:密封件、管道连接件、钢瓶支架、抗震支吊架、控制气管、高压软管等。
3.配件质量要求
所有更换的配件及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质量要求,维保单位需提供配件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如需)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质量合格、来源正规:
配件及设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原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型号、规格、参数兼容,能直接替换使用,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核心配件(如电磁阀、喷嘴、压力表、主机、钢瓶等)需选用知名品牌、合格产品,无假冒伪劣、过期、翻新产品。
配件及设备的使用寿命需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更换后能正常使用至少2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保单位需免费更换、维修。
配件及设备的安装、调试需符合规范要求,安装牢固、接线正确,调试后能正常发挥功能,无松动、泄漏、误动作等问题;外贮压式气体灭火系统相关配件更换后,需确保喷射时间、增压时间等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五、履约期间的作业要求
团队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熟悉气体灭火系统的原理、结构及维保技术,具备5年以上相关维保经验,能统筹协调45处机房的维保工作,处理复杂故障。
现场维保人员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中级及以上)、电工证等相关资质,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熟悉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设备及配件的维保操作,能独立完成巡检、检测、故障排查、配件更换及调试工作,了解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房设备运行不受影响,不产生安全隐患。维保团队需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能按时完成45处机房的巡检、维保及故障处理工作,每个维保小组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标准。
六、应急响应技术要求
维保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设立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确保招标方能随时联系到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报警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快速排查故障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避免故障扩大,确保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配备充足的应急配件及工具,确保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能及时提供所需配件及工具,避免因配件短缺导致故障处理延误;关键部件(如主机、钢瓶、电磁阀等)需提前储备同规格备品备件,提交具体的备件清单、存放地点及调用方案,便于招标方核查。
七、 质量标准与验收要求
质量标准:
维保后系统各项性能指标100%符合国家规范及原设计要求,无故障、无泄漏,24小时处于正常自动运行状态;灭火剂充装量、压力值、联动功能、报警功能、密封性能等关键指标100%达标,无任何消防安全隐患;维保记录、检测报告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可追溯,无虚假填报;故障响应及时率100%,故障修复率≥99.5%,系统有效运行率≥99.8%,全年系统故障停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验收流程:
每次维保完成后,现场由甲方专人核对维保记录,查验设备状态、参数,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年度维保完成后,维保单位提交年度检测报告及以下资料,甲方组织现场功能抽检,核查系统运行状态、资料完整性,验收合格后签署年度验收意见书;维保记录(含巡检、检测、故障处理、配件更换等所有相关记录)及相关维保报告;更换的配件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配件及设备更换汇总清单、损坏配件回收处理记录;其他相关验收所需资料。
八、安全要求
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机房管理制度,服从招标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维保人员进入机房前,需提前通知招标方,办理相关进入手续,遵守机房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触碰机房内非维保范围内的设备,避免影响机房正常运行。
维保操作过程中,需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灭火剂泄漏等安全事故;操作过程中若发生灭火剂泄漏,需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维保过程中,需对机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护,避免损坏原有设备及配件,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确保机房环境整洁。
九、其他补充要求
维保单位需承诺,服务期内,所有维保工作及配件更换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若因维保不到位、配件质量不合格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损失。
服务期内,若国家及行业发布新的标准规范,维保单位需按新规范要求调整维保工作及配件标准,无需向招标方额外收取费用。
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
1.2项目地点:白城综合维修基地内指定区域
1.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
1.4维修内容
消防主机更换:拆除原有损坏消防主机1台,更换为符合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标准的壁挂式消防主机,完成主机安装、接线、调试,确保主机各项功能正常运行,适配现场消防联动需求。
红外对射头更换及线路排查: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升降车作业,拆除原有故障红外对射头3套,更换为同规格、具备3C认证且与原有系统兼容的红外对射头;对红外对射系统所有线路(含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修复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问题,确保线路通畅、信号稳定,排查及修复过程需留存完整记录。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维修、保养及线路排查:按照相关技术文件和维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结构、部件、线路等进行检查,修复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问题,主要部件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维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性能要求的设备可拆除更换,更换为同规格、具备3C认证且与原有系统兼容的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确保线路通畅、信号稳定,排查及修复过程需留存完整记录。
2.维修技术要求
2.1 消防主机更换技术要求
2.1.1 设备选型标准
壁挂式消防主机需符合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标准,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适配综合维修基地消防系统规模及使用需求,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1.2 安装要求
安装位置:需选择通风、干燥、无遮挡、无粉尘、无腐蚀气体的区域,远离强电磁干扰源,安装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宜为1.5米至1.8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便于操作、维护及检修,同时需避开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路线。
固定安装: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壁挂支架,支架安装牢固、水平,无晃动;主机固定在支架上,连接紧密,无松动,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大于3mm,固定部位需做好防锈处理。
接线要求:接线规范、整齐,线径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端子标识清晰,无错接、漏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开敷设,避免干扰,敷设过程需符合电气安装规范;接线完成后,需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确保线路安全,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1.3 调试要求
主机调试:安装完成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对主机进行全面调试,包括电源调试、回路调试、报警功能调试、联动功能调试等,确保主机各项功能正常,调试过程需留存详细记录。
报警功能:模拟火灾信号,主机能快速响应,准确显示报警点位、报警类型,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报警响应时间≤3s,无漏报、误报现象,报警信号可准确传输至指定监控区域。
联动功能:调试主机与现场消防设备的联动逻辑,确保联动指令准确、及时,联动设备能正常启动、停止,联动响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备用电源调试: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能自动切换,切换时间不大于30s,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低于8小时,确保主机在断电情况下正常运行,备用电源性能需符合相关标准。
调试完成后,填写调试记录,留存调试数据,调试记录需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供甲方及验收单位核查。
2.2 红外对射头更换及线路排查技术要求
2.2.1 设备选型标准
更换的红外对射头需与原有系统兼容,符合国家消防及安防产品标准,具备3C认证,性能稳定,探测精度高,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电压:与原有系统匹配,允许±10%偏差,供电稳定性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探测距离: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探测精度高,无盲区,抗干扰能力强(能抵御阳光直射、车灯照射等强光源干扰),探测响应时间≤1s;
结构要求:安装便捷,与原有支架兼容,便于调整角度,发射端与接收端配套使用,性能匹配,安装固定方式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2.2 升降车作业要求
升降车选型:根据红外对射头安装高度,选用合适型号的升降车,确保作业高度满足施工需求,升降车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如防坠落、防倾斜装置),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作业安全:升降车作业前,检查设备性能,确认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无人员停留,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区域;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升降车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操作,高空作业需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作业配合:升降车操作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精准调整升降车位置及高度,确保红外对射头更换、线路排查作业顺利进行,避免设备损坏及人员安全事故,作业过程需由专人监护。
2.2.3 红外对射头更换要求
拆除原有故障红外对射头:使用升降车升至作业高度,先切断红外对射头电源及信号线,做好断电标识,拆除固定螺丝,轻轻取下故障设备,做好线路标识,避免线路混乱,拆除的故障设备需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新设备安装:将新红外对射头固定在原有支架上,固定牢固,无松动;调整发射端与接收端的角度,确保光路对齐,无遮挡,探测范围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标识接线,接线牢固、规范,无错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敷设,交叉处用锡箔纸包裹防干扰,接线部位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
功能测试:安装完成后,接通电源,测试红外对射头的探测功能,模拟遮挡信号,能准确发出报警信号,信号传输稳定,无漏报、误报现象;调整探测灵敏度,确保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2.4 线路排查要求
排查范围:对红外对射系统所有线路(包括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涵盖线路敷设路径、接线端子、接头等全部部位,重点排查高空线路、隐蔽线路及易破损部位,确保无排查盲区。
排查内容:检查线路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断裂、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氧化,接头是否牢固、防水处理是否到位;检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远离强电磁干扰源,户外布线是否有破皮、进水现象,敷设路径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修复要求:对排查出的破损、老化线路,及时更换为同规格、同型号的线路;对松动的接线端子、接头,重新紧固,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对短路线路,排查故障原因,及时修复,确保线路通畅、绝缘良好;线路修复后,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修复记录需详细留存,明确修复部位、修复方式及测试结果。
排查记录:线路排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排查部位、发现的问题及修复情况,留存排查记录,排查记录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3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维修、保养及线路排查技术要求
2.3.1 设备维修、保养标准
维修、保养后的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需与原有系统兼容,符合国家消防及安防产品标准,具备3C认证,性能稳定,探测精度高,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3C认证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电压:与原有系统匹配,允许±10%偏差,供电稳定性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探测距离: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探测精度高,无盲区,抗干扰能力强,探测响应时间≤3s;
结构要求:维修后安装于原有位置,便于调整角度,性能与消防控制机匹配,安装固定方式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3.2 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更换要求
拆除原有故障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人字梯至作业高度,先切断报警器电源及信号线,做好断电标识,拆除固定螺丝,轻轻取下故障设备,做好线路标识,避免线路混乱,拆除的故障设备需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新设备安装:将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原有位置,固定牢固,无松动、无遮挡,探测范围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标识接线,接线牢固、规范,无错接、虚接现象,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敷设,交叉处用锡箔纸包裹防干扰,接线部位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
功能测试:安装完成后,接通电源,测试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探测功能,模拟释放烟雾是,是否能准确发出报警信号,信号传输稳定,无漏报、误报现象;调整探测灵敏度,确保符合现场防护需求,测试记录需留存备查。
2.3.3 线路排查要求
排查范围:对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所有线路(包括电源线、信号线)进行全面排查,涵盖线路敷设路径、接线端子、接头等全部部位,重点排查吊顶内线路、隐蔽线路及易破损部位,确保无排查盲区。
排查内容:检查线路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断裂、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氧化,接头是否牢固、防水处理是否到位;检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远离强电磁干扰源,户外布线是否有破皮、进水现象,敷设路径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修复要求:对排查出的破损、老化线路,及时更换为同规格、同型号的线路;对松动的接线端子、接头,重新紧固,做好防水、防氧化处理;对短路线路,排查故障原因,及时修复,确保线路通畅、绝缘良好;线路修复后,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修复记录需详细留存,明确修复部位、修复方式及测试结果。
排查记录:线路排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排查部位、发现的问题及修复情况,留存排查记录,排查记录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施工规范及安全要求
3.1 施工规范
施工前,施工单位需对现场进行勘察,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要点,报甲方确认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操作,做好施工记录,包括设备安装记录、接线记录、调试记录、线路排查记录等,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
施工过程中,需保护现场原有设施,避免损坏其他设备及建筑结构;施工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整洁,施工现场需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无遗留施工垃圾及安全隐患。
3.2 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严禁违规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电气作业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切断电源后再进行作业,做好断电标识,防止触电事故;高空作业(升降车作业)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高空抛物,作业区域需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分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品需妥善存放,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动火,如需动火,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措施,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范。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救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 质保期服务
4.1 质保范围
• 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的设备(壁挂式消防主机、红外对射头)及线路排查、修复的施工部位出现非人为损坏、故障的,施工单位需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更换,所用更换设备需与原设备规格、型号一致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不在质保范围内,施工单位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收费标准需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
• 质保期内,质保范围包括本次维修更换的壁挂式消防主机、红外对射头、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及线路排查、修复的施工部位,涵盖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引起的故障,不包含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及甲方违规操作导致的故障。
4.2 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甲方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不得拖延。
施工单位需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所用更换设备需与原设备规格、型号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维修后系统正常运行,维修过程需留存记录,维修完成后需经甲方确认。
5. 质量验收
5.1 验收标准
• 本工程验收严格按照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规范执行,确保维修后的消防系统各项功能正常,符合国家消防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 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工程正式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过程需留存记录,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8:00时起至2026年5月27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05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4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白城供电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秦明明,***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林向东,13904369169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
电话:024-62080846 1820242189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4386654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712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报价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报价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6208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 1 | A01 | 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外包 | | 项 | 1.00 | 328500.00 | 6 | 不含税 |
| 2 | A01 | 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供电段2026年消防设施维修业务外包 | | 项 | 1.00 | 200000.00 | 6 | 不含税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 (1)白城供电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4次维护保养项目外包服务。 (2)白城供电段综合维修基地消防设施维修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维修项目外包服务。 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条件及状态:设备质量完好,各项功能齐全,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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