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7-13
【招标公告】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
大门及围栏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X2024-1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区北边和西边围栏以及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 大门及围栏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
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匹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
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且均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
员须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 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入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
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
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一—大门及围栏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YZX2024-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门及围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大门及围栏
工程。
2.2招标范围:园区北边和西边围栏以及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2.3计划工期本工程2024年8月16日开工,要求2024年11月22日竣工,共计98日历
天(包括节假日、冬歇期在内)。
2.4 建设地点:长春卷烟厂顺丰库(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2.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匹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
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且均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
员须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入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 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
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
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1
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采购
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入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自己发件的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入另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9时 00分,递交地
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入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
电 话:***
2024年7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一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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