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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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6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双丰站长影世纪城站(不包括支农大街站、欧亚卖场站、百花园站、兰桡湖公
园站、轨道集团站)地铁车站站厅区全部广告牌、轨行区全部广告牌地铁屏蔽门贴、扶梯
牌、墙贴、梯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广告经营权出让的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实际
进场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广告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能够满足
本次招标的服务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
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
违约行为的,无拖欠广告费等不良记录的,无违法经营引起诉讼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胜诉的除外。)
3.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68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现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西起双丰站,东至长影世纪城站。长春轨道交通6号
线正线起点位于双丰,途经长春西站、欧亚卖场、南溪湿地公园、吉林省博物院、长影世纪
城,是线网中的中运量级辅助线,线路呈东西走向,终点位于长影世纪城。途经绿园区、汽
开区、朝阳区、高新区、南关区、净月区。6号线线路全长29.5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
设车站22座(全部为地下站)。
2.2、招标范围双丰站长影世纪城站(不包括支农大街站、欧亚卖场站、百花园站、兰桡
湖公园站、轨道集团站)地铁车站站厅区全部广告牌、轨行区全部广告牌;地铁屏蔽门贴、
扶梯牌、墙贴、梯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广告经营权出让的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广告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能够满足本次招
标的服务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
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
违约行为的,无拖欠广告费等不良记录的,无违法经营引起诉讼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胜诉的除外。)
3.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3日
至2024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
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
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
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
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地
点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张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水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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