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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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 (招标编号:JLZL202406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材料清单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形式。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 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书)。 3.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L2024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围挡(二次)材料-1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收储地块围挡(二次)材料-1。 2.2招标范围:详见材料清单表。 2.2招标最高限价:***.59元。 2.4交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 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书)。 3.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 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招标部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 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生态大街6277号净发创新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净月生态大街6277号净发创新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lgc8888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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