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3-15
【招标公告】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TY-202503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净
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标段);
(002)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有
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
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
(须提供逐级授权)。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
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
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
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3.5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
021年一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
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
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
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002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1标
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
化大厦A座9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
化大厦A座902室。
七、其他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202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至2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
施,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
ZTY-2025039(1)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1标段)
共计50项医疗车类产品,详见附表(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ZTY-2025039(2)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车类采购(2标段)
移动护理工作站、智能抢救车系统、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站(技术参数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供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收到招标人定货通知后60日内交货及安
装调试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
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
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
(须提供逐级授权)。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
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
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
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3.5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
021年-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
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 (
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
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
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获取招标文
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
造商另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⑤代理商投标另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
供逐级授权)。
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政府官方出具的
其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的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
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
大厦A座902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每个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明宇广场A2座6楼
联系人:*** 乙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
座901室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明宇广场A2座6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0431-8051421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子枷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晨间护理车 | 26 | 培养箱称重车(万向轮) |
2 | 多层治疗车 | 27 | 不锈钢移动垃圾车 |
3 | 多功能治疗车 | 28 | 不锈钢移动垃圾蓝 |
4 | -1 | ABS治疗车 | 29 | 穿刺小车 |
| -2 | ABS治疗车 | 30 | 手术室器械台(气动升降式) |
5 | 移动式包布存放车 | 31 | 不锈钢配台车 |
6 | 运货手推车双层车 | 32 | 不锈钢手术托盘车 |
7 | 运货手推车单层车(可立起收纳) | 33 | 无菌物品室内转运车 |
8 | 运货手推车加长 | 34 | 封闭式污染物品下收车 |
9 | 封闭式无菌物品下送车 | 35 | 平台推车 |
10 | 氧气瓶推车 | 36 | 篮筐推车 |
11 | 医用护理小推车 不锈钢医疗垃圾转运手推车 | 37 | 清洗网篮转运车 二I |
12 | 血滤离子车 | 38 | 不锈钢双层车(带抽屉) 4 |
13 14 | | 39 | 急救车 E 1 |
15 | 扇形器械车 不锈钢医用小推车2层 | 40 41 | 转运担架车 1 1 |
16 | 不锈钢医用小推车多层 | 42 | 输液车 I |
17 | 扫床车 | 43 | 污物车 |
18 | 托盘架(方) | 44 | 被服车 设备车 |
19 | 托盘(卡扣式) | 45 | 器械车 |
20 | 托盘架(圆) | 46 | 摆药车(口服药车) |
21 | 治疗车(不锈钢) | 47 | 标本车 |
22 | 生活护理车 | 48 | 麻醉车 |
23 | 无围栏移动车 | 49 | 病历车 |
24 | 不锈钢三层处置车 | 50 | 内窥镜转运车 |
25 | 不锈钢输液车(带抽屉配静点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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