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通化市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招标信用】通化市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通化市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有关工作要求,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项目
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参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30天及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30天以内)等。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服务等服务的能力;安全条件、床位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质量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含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具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公正、客观、严谨地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申请条件
(一)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构、长期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等提供的照护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6.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人员应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提供日托(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有资质且足额配备的护理人员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5.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7.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8.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民政部门委托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取得民政等部门认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事件;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7.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8.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9.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与PDF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属地县级民政部门。
1.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需要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服务人员相应资质证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诚信承诺书(附件2)。
7.申请机构参与相应服务项目的价格备案表(附件3)。
8.各县(市、区)民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或调整申报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时间。本补贴项目自2026年1月起,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机构可随时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备案。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账号创建、资格认定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协助其完成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的商户注册工作,确保补贴核销渠道畅通。
(三)退出机制。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退出,并同步在“民政通”调整相关信息。
(四)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运营状况、投诉举报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参与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向社会公示。
六、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东昌区民政局 0435-3389006
二道江区民政局 0435-3362818
集安市民政局 0435-6223609
辉南县民政局 0435-8235010
柳河县民政局 0435-7337775
通化县民政局 0435-5224745
附件:1.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
2.诚信承诺书(模板)
3.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价格备案表(模板)
通化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通化民政
一、服务项目
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参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30天及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30天以内)等。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服务等服务的能力;安全条件、床位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质量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含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具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公正、客观、严谨地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申请条件
(一)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构、长期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等提供的照护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6.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人员应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提供日托(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有资质且足额配备的护理人员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5.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7.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8.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民政部门委托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取得民政等部门认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事件;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7.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8.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9.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与PDF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属地县级民政部门。
1.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需要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服务人员相应资质证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诚信承诺书(附件2)。
7.申请机构参与相应服务项目的价格备案表(附件3)。
8.各县(市、区)民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或调整申报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时间。本补贴项目自2026年1月起,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机构可随时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备案。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账号创建、资格认定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协助其完成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的商户注册工作,确保补贴核销渠道畅通。
(三)退出机制。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退出,并同步在“民政通”调整相关信息。
(四)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运营状况、投诉举报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参与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向社会公示。
六、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东昌区民政局 0435-3389006
二道江区民政局 0435-3362818
集安市民政局 0435-6223609
辉南县民政局 0435-8235010
柳河县民政局 0435-7337775
通化县民政局 0435-5224745
附件:1.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
2.诚信承诺书(模板)
3.通化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价格备案表(模板)
通化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通化民政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