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
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
2.2维修维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富奥大路与丙三街交汇陆一库院内,长春市绿园区西四环与自主大路交汇陆二库院内,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与兴安路交汇14号库院内,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与乙三街交汇物流园区院内,商品车专用桥桥上,东风大街与长青路交汇东一站院内,东风大街与西四环交汇发运中心院内,东风大街 6820 号整车综合楼院内
2.3服务期限:框架合同2年(合同每年一签),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2.4最高响应限价:有,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人民币130,738.49元,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中国汽车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 中国汽车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招标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 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招标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中国汽车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③投标人承诺:提供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至少1项监控设备设施维修或备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评审当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形式发票除外)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或承兑汇票。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提供承兑汇票时,票据状态不得为“已终止”,且票面信息及背书部分必须能够从出票人追溯到供应商自身。(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23点至2026年3月16日23点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座机:0431-80745119、0431-80745108
手机:19917294519、19917294508
邮箱:wangshuang41@faw.com.cn、hujiandou@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2025757
纪委举报邮箱:jw_yqwl@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
2.2维修维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富奥大路与丙三街交汇陆一库院内,长春市绿园区西四环与自主大路交汇陆二库院内,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与兴安路交汇14号库院内,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与乙三街交汇物流园区院内,商品车专用桥桥上,东风大街与长青路交汇东一站院内,东风大街与西四环交汇发运中心院内,东风大街 6820 号整车综合楼院内
2.3服务期限:框架合同2年(合同每年一签),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2.4最高响应限价:有,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人民币130,738.49元,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
|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信息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不含税) | 总价最高限价 (元/不含税) |
| 1 | 维修配件型号及单价表 | 网络摄像机 | 1台 | 1 | 715.80 | 715.80 |
| 2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1台 | 1 | 3,367.00 | 3,367.00 | |
| 3 | 汇聚交换机 | 1台 | 1 | 2,648.00 | 2,648.00 | |
| 4 | 核心交换机 | 1台 | 1 | 1,279.00 | 1,279.00 | |
| 5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1 | 7,158.70 | 7,158.70 | |
| 6 | 拼接屏 | 1块 | 1 | 6,809.40 | 6,809.40 | |
| 7 | 电源适配器 | 1台 | 1 | 46.07 | 46.07 | |
| 8 | 光纤转换器 | 1台 | 1 | 218.25 | 218.25 | |
| 9 | 硬盘 | 1块 | 1 | 1,222.00 | 1,222.00 | |
| 10 | RJ45 | 1个 | 1 | 2.91 | 2.91 | |
| 11 | 网线 | 1卷 | 1 | 808.01 | 808.01 | |
| 12 | 电源适配器 | 1台 | 1 | 318.50 | 318.50 | |
| 13 | PDU防雷电源 | 1台 | 1 | 200.00 | 200.00 | |
| 14 | 光纤收发器集中供电电源 | 1台 | 1 | 742.00 | 742.00 | |
| 15 | 操作台 | 1套 | 1 | 4,127.35 | 4,127.35 | |
| 16 | 网桥 | 1个 | 1 | 471.00 | 471.00 | |
| 17 | 电子会标 | 1平 | 1 | 2,051.60 | 2,051.60 | |
| 18 | 交换机(8口) | 1台 | 1 | 279.30 | 279.30 | |
| 19 | 收发器 | 1台 | 1 | 84.39 | 84.39 | |
| 20 | 光纤跳线 | 1条 | 1 | 14.55 | 14.55 | |
| 21 | PDU | 1个 | 1 | 157.30 | 157.30 | |
| 22 | 新型模块支架 | 1台 | 1 | 1,798.40 | 1,798.40 | |
| 23 | 9000N系列综合安防一体机 | 1台 | 1 | 20,122.00 | 20,122.00 | |
| 24 | IOT-CVR存储 | 1台 | 1 | 10,563.00 | 10,563.00 | |
| 25 | 键盘 | 1台 | 1 | 6,277.00 | 6,277.00 | |
| 26 | 超高清解码器 | 1台 | 1 | 19,389.00 | 19,389.00 | |
| 27 | 电源线 | 1米 | 1 | 4.85 | 4.85 | |
| 28 | 网线 | 1根 | 1 | 611.00 | 611.00 | |
| 29 | 电力穿线管 | 1米 | 1 | 26.00 | 26.00 | |
| 30 | 光纤 | 1米 | 1 | 9.02 | 9.02 | |
| 31 | 弱电箱 | 1个 | 1 | 69.84 | 69.84 | |
| 32 | 光纤盒 | 1个 | 1 | 83.42 | 83.42 | |
| 33 | 电源盒 | 1个 | 1 | 46.56 | 46.56 | |
| 34 | 理线架 | 1个 | 1 | 85.36 | 85.36 | |
| 35 | HDMI线 | 1根 | 1 | 78.50 | 78.50 | |
| 36 | 插排 | 1个 | 1 | 35.00 | 35.00 | |
| 37 | 监控立杆 | 1根 | 1 | 1,047.60 | 1,047.60 | |
| 38 | 镀锌管 | 1米 | 1 | 30.50 | 30.50 | |
| 39 | 波纹管 | 1米 | 1 | 22.31 | 22.31 | |
| 40 | 电缆 | 1米 | 1 | 43.60 | 43.60 | |
| 41 | PE电子穿线管 | 1米 | 1 | 24.40 | 24.40 | |
| 42 | 桥架 | 1米 | 1 | 20.00 | 20.00 | |
| 43 | 监控维保服务内容 | 监控维保服务内容:中心设备设备清洁 | 次/场 | 21 | 850 | 17,850.00 |
| 44 | 监控维保服务内容:软件升级 | 次/场 | 7 | 430 | 3,010.00 | |
| 45 | 监控维保服务内容:故障检查及维修 | 人/次 | 39 | 430 | 16,770.00 | |
| 合计 | 130,738.49 | |||||
备注:以上为不含税价格,税率依照国家当时的政策法规,币种为人民币。涉及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设备更换说明:更换人工费已包含其中设备价格中,无需另外收费。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中国汽车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 中国汽车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招标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 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招标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中国汽车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③投标人承诺:提供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至少1项监控设备设施维修或备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评审当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形式发票除外)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或承兑汇票。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提供承兑汇票时,票据状态不得为“已终止”,且票面信息及背书部分必须能够从出票人追溯到供应商自身。(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23点至2026年3月16日23点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座机:0431-80745119、0431-80745108
手机:19917294519、19917294508
邮箱:wangshuang41@faw.com.cn、hujiandou@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2025757
纪委举报邮箱:jw_yqwl@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 0736-XB20260293/01 | 整车分公司-监控设备设施维保及升级 | 服务 | 2026-03-10 23:00 | 2026-03-16 23:00 | 2026-03-19 08:30 | 【我要投标】 |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