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15:44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原文链接地址
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60703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4】41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新建两路电源至中压开关站,电缆采用ZC-YJLV22-8.7/15kV-3×300型,光缆采用ADSS(48芯),非开挖建设方式,新建直线井46座,直线接头井19座,转角井14座,新建线路沿线预留电缆导管1根等工程。
2.3招标控制价:***.01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4楼416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异议受理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电话:0431-84541818
投诉受理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电话:0431-89641633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或投诉。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发布时间:2026-07-13 15:44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原文链接地址
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60703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4】41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电力工程(外线)。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新建两路电源至中压开关站,电缆采用ZC-YJLV22-8.7/15kV-3×300型,光缆采用ADSS(48芯),非开挖建设方式,新建直线井46座,直线接头井19座,转角井14座,新建线路沿线预留电缆导管1根等工程。
2.3招标控制价:***.01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4楼416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异议受理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电话:0431-84541818
投诉受理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电话:0431-89641633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或投诉。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