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社会代理]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社会代理]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二、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晶,李萍,徐毅,徐公伟,谭雨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的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8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
联系方式:8460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初审: 丛欣
复审: 丛欣
终审: 丛欣
附件信息: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定稿9.3.pdf
631.7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58.0K
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政采云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
建设项目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2页共113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2、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79万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45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
3,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次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并下载采
购文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
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应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
放西路16号)8楼805室
投标人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
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服务平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
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3、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
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
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
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
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
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
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
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
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
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采购人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办公电话)
6,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食品药品专业人才培养和产品研发等科研
创新需求,面向食品药品类各专业开展实操实训教学、社会服务、健康产品以及功能性
食品研发等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
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执行。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
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四)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标书MAC或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
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
络。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条款(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
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技术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
情况,技术条款中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
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投标无效(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
(二)具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标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后
附本部分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标的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中对本部分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
三、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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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
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
2.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投标
无效。
四、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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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说明:
(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
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
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
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失信行为
公示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
将不予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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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表
21,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符合性审查表
23,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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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功能
第一部分价格扣除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价格
给予对应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30%以上的,可给予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
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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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
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一)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
购。(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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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
的价格扣除。
(三)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的公章。
四、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9,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部分本国产品标准
一、本国产品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
办发〔2025〕34号规定,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
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
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规定比例
产品总成本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
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
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30,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
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
等要求。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
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
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
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
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
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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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一、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
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
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
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
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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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
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
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
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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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
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
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
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
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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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35,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36,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37,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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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
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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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44,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
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
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招标公
告的联系事项。
4.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
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7.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8.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5,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
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
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
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
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
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
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
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其他
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
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
的意见。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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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
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
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
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采用全
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通过公告发布媒介发出,发出后视为供应
47,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商已确认并知晓全部内容。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
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
译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段(或标项、包)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
别装订。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
48,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
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
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3)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另有其他
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1)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
件未密封。
49,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2)投标文件的标识:
1)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如
有)的字样。
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
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货币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联合体投标
1.除非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招标公告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则必须满足: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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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二、采购项目清单”以外的其他条款,所
有标记★号的条款进行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未标记★号条款如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应
在《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明确,否则视为完全接受且满足采购需求的规定,其中存在负
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101页共113页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
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
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微生物限度检测仪,HTY-303S)1,生产厂为(浙江泰林生命科
学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
7号路33号),(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
(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全谷物混合实验仪,PT-M)1,生产厂为(杭州佩克昂科技有限
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1幢)204市),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谷物混合
实验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3、(冰箱,HYCD-282C)1,生产厂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冰箱)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冰箱)的(关键组件)4在
中国境内生产。(冰箱)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4、(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MONET-R)1,生产厂为(无锡迅杰
光远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无锡市新吴区思贤路18-5号201室、301
室)。(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
内生产。(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5、(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HT-1100)1,生产厂为(青岛海泰
亿诺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
造工场A3-3-28)。(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关键组件)
第70页
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
境内完成。
6、(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一体机,YP-QC5B-DY)1,生产厂为(山东
优云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玉清
社区金马路1号欧龙科技园3号车间1楼108号)。(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
一体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全自动超
声恒温提取一体机)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自动超声恒
温提取一体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7、(微型崩解仪,BJ-111)1,生产厂为(天津天光新光学仪器科技
有限公司)2,厂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二号5号楼101A室)。(微型崩解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微型崩解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
型崩解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8、(小型冻干机,TF-HFD-4A)1,生产厂为(上海田枫实业有限公
司)2,厂址为(上海市宝山区罗店路388弄38号10层A-1002)。(小型冻
干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小型冻干机)
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小型冻干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
国境内完成。
9、(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DPCZ-IV)1,生产厂为(浙江托普云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
182号18楼1801室)。(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关键组件)
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
内完成。
10、(多级串联反应釜,MSR-221Z)1,生产厂为(上海小聪科技有
限公司)2,厂址为(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12层B区J10760室)。
(多级串联反应釜)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第71页
(多级串联反应釜)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多级串联反应
釜)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1、(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DRS-III)1,生产厂为(宜健仪器设
备(苏州)有限公司)2,厂址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安民路6号)。(微
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型体
外仿生消化系统)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2、(单冲压片机,TDP-5)1,生产厂为(上海绿翊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2,厂址为(上海市松江区茸康路109弄59号6幢1层B区)。(单冲压
片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单冲压片机)
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单冲压片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
国境内完成。
13、(台式半自动泡罩机,BM-IV)1,生产厂为(温州安莘机械有限
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上东路818
号)。(台式半自动泡罩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
例)3。(台式半自动泡罩机)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台式
半自动泡罩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4、(蛋白纯化仪,AKTAgo)1,生产厂为(思拓凡生物科技(杭州)
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春江东路1568
号)。(蛋白纯化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蛋白纯化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蛋白纯化仪)的(关
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上海启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第72页
二、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上海启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088号802室 | 总价:2760500(元) | 97.9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微生物限度检测仪 | 浙江泰林 | HTY-303S | 1台 | 47500 |
| 2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全谷物混合实 验仪 | 佩克昂 | PT-M | 1台 | 396000 |
| 3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冰箱 | 海尔 | HYCD-282C | 1台 | 8700 |
| 4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 | 迅杰光远 | MONET-R | 1台 | 496000 |
| 5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海泰亿诺 | HT-1100 | 1台 | 494000 |
| 6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一体机 | 优云谱 | YPQC5B-DY | 1台 | 7300 |
| 7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微型崩解仪 | 天光 | BJ-111 | 1台 | 2400 |
| 8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小型冻干机 | 上海田枫 | TF-HFD-4A | 1台 | 95000 |
| 9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 | 托普云农 | DPCZ-IV | 1台 | 96500 |
| 10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多级串联反应釜 | 上海小聪 | MSR-221Z | 1套 | 83500 |
| 11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 | 宜健 | DRS-III | 1套 | 549000 |
| 12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单冲压片机 | 上海绿翊 | TDP-5 | 3台 | 6800 |
| 13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台式半自动泡罩机 | 安莘 机械 | BM-IV | 1台 | 7700 |
| 14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蛋白纯化仪 | 思拓凡 | AKTAgo | 1台 | 456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晶,李萍,徐毅,徐公伟,谭雨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的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8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
联系方式:8460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初审: 丛欣
复审: 丛欣
终审: 丛欣
附件信息: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定稿9.3.pdf
631.7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58.0K
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政采云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
建设项目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2页共113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2、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79万元。
5、采购需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 1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 | 否 | 279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45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
3,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次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并下载采
购文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
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应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
放西路16号)8楼805室
投标人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
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服务平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
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3、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
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
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
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
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
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
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
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
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
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采购人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办公电话)
6,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食品药品专业人才培养和产品研发等科研
创新需求,面向食品药品类各专业开展实操实训教学、社会服务、健康产品以及功能性
食品研发等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
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执行。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
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四)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标书MAC或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
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
络。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条款(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
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技术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
情况,技术条款中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
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投标无效(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 数量及单位 |
| 1 | 微生物限度检测仪 | 1.机身阶梯设计,彩色液晶屏幕,按压反应按键开关★2.内置自动消毒指示程序,内置管路消毒灭菌程序≤15min,智能控制设备消毒;3.倒计时运行功能,泵头可独立运行并设定运行时间,单独设计泵头,可配合不同滤杯使用;★4.泵头无需火焰快速灭菌,可直接更换一体式滤杯避免 | 1台 |
| 1 | 微生物限度检测仪 | 交叉感染;5.滤膜直径:支持47mm/50mm;5.功率≥80W,噪声≤65dB(A)(负载);6.尺寸:<27cmx29cm×8cm;7.流量:≥1500mL/min(单泵);8.电源:AC220V/50Hz;9.主机重量:≤5kg;10.机身材质:316L不锈钢 | 1台 |
| 2 |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 | 1.工作电源220V,工作温度:10℃-30℃;2.混揉输出转速可调(10-250)±1r/min,物料混合均匀度≤0.5%;3.和面钵温度范围:20℃-100℃,控温精度:±0.5℃,最大加热/冷却速率12℃/min;4.检测种类:谷物粉状样品(软麦、硬麦、大麦、黑麦、稻米、小米、玉米、高粱、荞麦、藜麦、燕麦),木薯粉、马铃薯粉、淀粉、谷朊粉、无麸质食品配方粉;5.谷物粉在搅拌和加热双重因素作用下,实时检测变温揉混下的面筋蛋白特性,升温淀粉糊化回生特性以及谷物各个组分的协同作用,评估添加剂对食品的作用,如面筋、乳化剂、蛋白酶、脂肪酶、葡萄糖氧化酶、真菌酶、麦芽酶、果胶、谷朊粉、半胱氨酸、淀粉酶等,保证能同时检测到蛋白和淀粉对面团烘焙蒸煮的影响;6.扭矩传感器检测精度不低于0.3%;★7.使用动态扭矩传感器检测扭矩变化,测量范围0nm-10nm;8.储水箱温度范围:20℃-60℃;9.自动加水器精度:±0.2ml,容积≥225ml,可根据样品量及吸水率,自动计算加水量,并一键自动加水和分段定量加水;★10.和面钵容量:≥75g,容纳特定面团≥90g;11.和面钵钵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和铝合金双材质制作,结实耐用,可拆卸设计易于清理;★12.和面钵有过载保护;13.揉混器具有安全保护功能;14.加水及操作过程全电脑提示,数据自动处理,实时数据实时显示,全程测定时间≤45分钟,可自定义测定时间,可设定的最长检测时间≥45小时;15.智能取零,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况且更精确;★16.内置国家标准实验方法(含指数剖面图,体现吸水率 | 1台 |
| 2 |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 | 指数、混合指数、面筋+指数、粘度指数、淀粉酶指数、回生指数),粉质仪法和自定义检测方法。能获得吸水率、形成时间、稳定时间、弱化度、MTI值、C1初始稠度最大值、C2稠度弱化最小值、C3糊化峰值粘度、C4保持粘度、C5回生终点粘度、C3-C4粘度崩解值,C5-C4回生值、蛋白网络弱化速度α值、淀粉糊化速度β值、酶水解淀粉速度γ值;★17.内置添加剂作用功能,可以查看添加剂使用效果和最佳添加量;★18.内置“配粉/配麦”功能,可预测配粉后的混合实验曲线;★19.可对比不同试验的粉质曲线,数据加密处理;可同时打开的分支文件无上限,且可自定义曲线颜色和名称;20.测试结果可以以.csv,.xls格式保存,也可输出PDF文件,以便统计分析;21.软件的控制图功能可实时监控仪器的运行状态,可在实验进行时中断实验并计算当前结果;22.软件适用系统:XP/Win7/Win10等;23.可根据不同的谷物种类、研究目的和测定要求自行设定测定条件,如扭矩、搅拌速度、升温降温速率、最高温度、测定时间等;24.软件内置操作教学演示视频;25.可选配面糊、面絮专用和面钵,以适配不同稠度样品。 | 1台 |
| 3 | 冰箱 | ★1.有效容积:有效容积≥319L;冷藏室容积≥219L,冷冻室容积≥100L;2.整体结构:立式双门设计,都为发泡门设计;保温材料采用LBA硬质发泡,无CFC聚氨酯发泡,保温性能优;3.材质:箱体采用喷涂钢板材质,内胆采用钣金内胆;★4.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触摸按键,大屏幕LED显示,可同时显示冷藏、冷冻室温度。冷藏室控制显示精度≤0.1℃,冷冻室控制、显示精度≤1℃,冷藏室温度范围2℃~8℃,冷冻室温度范围-10℃~-30℃,可自行调节温度;5.核心组件:压缩机,风机,碳氢制冷剂,节能环保,制冷效果佳,性能稳定;6.门体结构:采用发泡门设计,满足避光保存要求,保温性能优;门体采用低于90°自关设计、90°以上悬停设计;7.双压缩机、双制冷系统,上冷藏室和下冷冻室可独立控制运行,其中一个出现故障不影响另外一个正常运行使用;8.温度均匀性:采用高性能保温材料,保温效果好,风冷系统,保证箱体温度冷藏室均匀性≤±3℃,波动性≤±3℃;9.安全系统:具有蜂鸣报警和灯光闪烁两种报警方式(报警时,报警灯光及代码同时闪烁),标配远程报警接口;多 | 1台 |
| 3 | 冰箱 | 重故障报警类型,可实现高温报警、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开门报警、环温高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可以选配485接口;10.数据存储:可选配USB接口模块,温度数据可存储十年,实现温度数据的可追溯性,不必插入U盘等外接设备即可实现数据的自动存储。用户需求数据时,可以插入USB自动导出数据。11.数据打印:可选配针式温度记录打印机,冷藏、冷冻室同时打印;可实现实时打印、定时打印,并有追溯打印功能,打印数据信息可保存一年;12.温度监控:产品配有两个测试孔,方便接入温度监控设备,对箱内温度进行监测;13.箱内配置:冷藏室配有≥3个蘸塑搁架;冷冻室配有≥2个蘸塑搁架,可以选配≥2个抽屉;14.柜内照明:内设LED照明灯,高亮节能,柜内试剂一目了然;15.固定移动:产品配有4个脚轮和2个平衡底脚,移动方便,固定可靠;16.安全保障:冷藏室、冷冻室各配置一个锁扣,每个锁扣均可外挂锁,冷藏室配置1个暗锁,满足多人管理的安全要求;17.运行安全:当冷藏或者冷冻室传感器损坏后,自动进入安全运行模式并报警,压缩机按照周期启停运行;18.停电报警:内置大容量电池,满足产品断电后继续显示箱内的实时温度,持续时间≥24小时;19.冷藏室配置自动化霜功能,不必人工除霜;20.当门打开,冷藏室内灯亮,风机停,保障箱内温度稳定,实现节能降耗。★21.换热设计:冷冻室为隐藏蒸发器设计,箱内空间利用率高,冷冻室双重密封,结霜少;★22.物联通讯:产品标配Wifi接口(可改制替换为485接口),可通过接口连网,冰箱运行温度数据及报警信息可传至云平台通过手机端提醒。 | 1台 |
| 4 | 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 | ★1.分光原理:采用迈克尔逊干涉-傅里叶变换★2.波数范围:12000cm-1~3850cm-1(833nm~2597nm)3.最佳分辨率:优于4cm-14.光源:卤钨灯≥20W5.波数准确度:≤0.1cm-1(@7181.68cm-1);≤0.019nm(@1392.43nm)6.波数重复性:≤0.01cm-1(@7181.68cm-1);≤0.0019nm(@1392.43nm)7.吸光度重复性:≤0.0001AU8.信噪比:≥12000:1(RMS@漫反射8cm-1分辨率)★9.透过率准确性:≤0.1%T10.结构设计:采用紧凑设计、密封干燥的光学平台,内置 | 1台 |
| 4 | 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 | 系统校验1.1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更加稳定寿命≥10年12.NIR光源:高能量空气冷却NIR光源,高稳定性,抗振动,永久准直13.分束器:多层覆盖,石英分束器14.探测器:半导体冷却的高灵敏度InGaAs检测器。(-20℃制冷)15.仪器主机配置≥3.5寸状态显示屏,能够显示仪器内部温度、湿度、采样装置等的正常和异常状态16.自动校准维护:波长与参比实时校准7.仪器尺寸:<410mm*340mm*225mm18.样品杯:70mm都可以兼容19.样品旋转器:70mm20.干燥剂:可再生重复利用★21.漫反射扫描平台:支持二维全面积扫描,采用直线电机与样品杯旋转电机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扫描≥85%的样品区域,满足固体颗粒类不均匀样品的分析,支持热插拔,安装和操作简单22.高效的数据分析提供了多功能功能,但易于使用,并具有易于使用的报告生成和数据交换功能23.采集软件是一款经过验证的软件,支持光谱仪(OQ,PQ)的验证,遵循FDA21CFRPart11标准24.建模软件支持定制化开发,可支持自动建模,高效数据处理,内置多种主流算法25.检测小麦指标:水分、蛋白、淀粉、湿面筋、吸水率;检测面粉指标有:水分、蛋白、灰分、面筋 | 1台 |
| 5 | 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原理要求:依据阳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茚三酮柱后衍生、可见光光度法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2.环境条件:2.1电源电压:210V~240V,50Hz~60Hz±0.5Hz2.2温度:5℃~35℃2.3相对湿度:<90%3技术要求:3.1功能:一次进样可分析18-25种水解氨基酸,无需更换缓冲液及分离柱3.1.1保留时间重现性:全部水解氨基酸RSD≤0.8%3.1.2峰面积重现性:全部水解氨基酸RSD≤1.0%3.1.3检出限:全部氨基酸≤3pmol(S/N=2),Asp≤2.5pmol,His≤1pmol3.1.4分离度:全部水解氨基酸≥98%(平均),苏氨酸/丝氨酸Thr-Ser≥95%,甘氨酸/丙氨酸Gly-Ala≥94%,亮氨酸/异亮氨酸Leu-Ile≥95%3.1.5仪器线性:甘氨酸Gly≥0.999;组氨酸His≥0.9994.氨基酸分析仪主机4.1分离柱: | 1台 |
| 5 | 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4.1.1规格:长度≤130mm,以保证分析时间较短4.1.2填料:≤7μm高理论塔板数阳离子交换树脂4.2输液泵:★4.2.1高压高精度双柱塞泵,非梯度泵,耐腐蚀性强4.2.2压力范围:0MPa-40MPa4.2.3流量范围:0.000mL/min-9.999mL/min4.2.4内置全通道真空脱气机,在线脱气4.3自动进样器4.3.1进样量:0μl-100μl★4.3.2样品位数:≥120位(1.5ml标准瓶)4.4柱温箱4.4.1温控方式:20℃-100℃,半导体博尔贴★4.4.2具有温度梯度分离模式,即通过温度梯度变化来优化分离度4.5衍生单元4.5.1衍生方式:反应效率高,死体积小,无扩散★4.5.2加热方式:电加热,安全4.5.3温控范围:室温-150℃,0.1℃4.6检测器★4.6.1检测器:高精度微型二极管光度计,单波长可见光检测器570nm/440nm4.6.2采用寿命长达≥100,000小时的LED光源;★4.7缓冲液预先混合,无需在线混合,保证混合精度及分析时间较短;缓冲液种类≥5种,独立试剂瓶常温贮存,无需冷藏,保质期≥1年4.8管理系统4.8.1色谱工作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控制软件,样品的进样、分离、衍生、检测及系统的清洗、脱气等功能全部自动化控制4.8.2符合GLP/GMP规则,能够实现仪器的控制、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系统的自动清洗程序;能够进行系统校验性试验、订制客户报告;具有自动记录、故障定位、远程网络协助等功能。三级权限管理,中文或英文版本。 | 1台 |
| 6 | 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一体机 | 1.最高转速:≥4500rpm(转/分)2.最大相对离心力:≥2200(×g)3.角转容量:20mLx6(可兼容10mL)4.离心时间:1min-999min5.噪音:≤55dB6.振荡混匀速度:3000rpm(转/分)7.工作方式:连续8.调速方式:无极调速9.混匀体积:1mL-50mL10.电机转速:15000rpm(转/分) | 1台 |
| 6 | 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一体机 | 11.刀头材质:304不锈钢立体刀片12.杯身材质:PC13.连续工作时间:≤40秒14.间隔时间:≥2min15.加热吹气孔位:12孔16.气源A:空气(高性能空气压缩机);气源B:可接氮气17.温度误差:≤±0.5℃18.载气流量:36L/min19.加热范围:室温-100℃20.显示精度:±0.1℃21.升降方式:手动22.加热范围:室温-100℃23.温度误差:≤±1℃24.显示精度:±0.1℃25.配不锈钢支架26.加热孔:≥16孔,≥50ml*6,≥15ml*10 | 1台 |
| 7 | 微型崩解仪 | 1.定时范围:10小时内任意设定,显示分辨率为分;2.温度预置范围:温度预置范围:30℃~45.0℃任意设定,显示分辨率为0.01℃;3.控温精度:37℃±0.3℃;4.吊篮升降频率:30~32次/分钟;;5.吊篮升降振幅:55mm±1mm;6.筛网至杯底间距:≥25mm±2mm;7.筛网孔径:支持≥四种规格可选:0.42mm、0.71mm、1mm、2mm;8.支持≥3级权限管理及历史记录查询功能,日志记录支持关闭或开启功能9.吊篮数量:≥3组吊篮,每组可以支持≥6个样品同时实验;10.温度记录间隔时间可以修改,间隔不低于2min;11.预置温度:仪器自动预置温度为37.0℃,也可重新设定预置温度;12.预置时间:仪器自动设定预置时间为15分钟,也可重新设定;13.吊篮位置:预置时间到时或暂停,吊篮可停在至高位,便于装取吊篮及烧杯;14.保护功能:具有温度修正和温度超限报警自动保护功能;15.支持审计追踪,可查96条*366天记录。 | 1台 |
| 8 | 小型冻干机 | 1.除霜:一键式除霜功能2.冷凝温度:≤-70℃ | 1台 |
| 8 | 小型冻干机 | 3.极限真空度:≥10Pa(空载)4.冻干面积:≥0.4㎡5.捕水能力:≥6kg/24h6.样品盘:≥200mm×450mm7.电源要求:220V50Hz8.功率:≤2600w9.主机尺寸:<600mm×900mm×1055mm(不含门板和把手)10.电控系统:实时显示隔板冻干配方,温度记录。智能控温。 | 1台 |
| 9 | 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 | 1.检测参数:直链淀粉含量2.精度:±1%3.操作系统:Linux系统4.光源:集成式高性能卤素灯模块5.波长:720nm±2nm6.检测精度:±0.5%(以质量分数计)7.透射比重复性:≤0.3%T8.吸光度范围:0.000Abs-2.000Abs9.检测品种:大米、玉米、马铃薯、小麦等10.内置标准工作曲线11.样品处理时间:≤60min12.实验检测时间:≤7S13.检测范围:5%-35%或5-35g/100g(以干基质量分数计)14.最小读数:0.01%15.存储数据:≥10240组记录16.打印机:内置微型打印机 | 1台 |
| 10 | 多级串联反应釜 | 1.≥7寸WI-FI组太屏:≥1024*600分辨率,≥4G内存,≥512M容量,带WIFI2.压力变送器:绝压0kpa-110kpa精度0.5%rs485输出24v供电3.PH传感器:测量原理:电化学(盐桥)、信号方式:RS485、4-20mA同时输出通讯协议:MODBUS-RTU、测量范围:0-14(PH)、测量精度:士0.01,传感器漂移:≤0.01PH/24h、斜率:≥97%、防水等级:IP68、温度补偿:手动/自动、电缆长度:标配≥5米、供电参数:电压:7-30VDC、功率:<0.15w(特殊电压可定制)、测量环境:温度0°C-80°C(高温可定制)4.球阀:压力1.6Mpa,温度-10°C-120°C/200°C,介质水、气、油等(不含颗粒物杂质),主要材质SUS304,密封材料:PTFE聚四氟乙烯/PPL对位聚苯酚5.反应釜:具有温度显示,扭矩显示,定时功能,釜体温度-80°C-250°C,真空度是≥0.098Mpa6.低温恒温槽:空载最低温度-20℃,储液桶容积≥3L,控温精度±0.1℃,使用温度范围-20°C-99°C,7.不锈钢支架及配件:旋转釜体90° | 1套 |
| 11 | 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核心产品) | 1.触屏操作,PLC控制系统;2.温度控制系统:温度在室温到40°C范围可调,控制精度为±1°C。★3.胃模型采用软硅胶材料制成,胃的压缩和蠕动频率为1rpm-15rpm连续可调;★4.十二指肠模型:十二指肠的蠕动频率为1rpm-40rpm连续可调;5.十二指肠模型:耐酸耐碱耐高温的硅胶软管,外管径4mm-6mm可选,壁厚0.5mm-1mm,长度约为8cm-10cm。十二指肠末端取样。6.胃液、胰液、胆汁的输入速率在0μL/min-9.9mL/min可调。★7.胃的倾斜速度由0.1°/min至12°/min连续可调,倾斜范围0°至45°(逆时针)。8.胃模型:内容积为≥6mL;9.设备主界面:调控或记录消化液模拟液进液速度及累加量,实时记录温度、倾斜角实验时间;可自动保存上次的运行参数。10.防回流腔体:材质为耐酸耐碱耐高温,硅胶材质,含固定位置的三通路。 | 1套 |
| 12 | 单冲压片机 | 1.最大压片压力(千牛):≥502.最大压片直径(毫米):≥223.最大填充深度(毫米):≥154.最大片剂厚度(毫米):≥75.产量(片/时):≥36006.电机功率(千瓦):≤0.75 | 3台 |
| 13 | 台式半自动泡罩机 | 1.电源:AC110/220V2.功率:≤600W3.标准最大泡罩尺寸:<96mm*65mm4.产量:5-10板/min(一次一板)5.操作方式:半自动(只要把拉杆压到位即可热封工作,无需在用力拉住拉杆。) | 1台 |
| 14 | 蛋白纯化仪 | 1.快速纯化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如蛋白质、多糖、基因疫苗、病毒等。可应用生物分子纯化的各种层析技术如亲和层析、离子交换层析、疏水层析、凝胶过滤及多模式层析技术;2.高效率功能:蛋白纯化量微克级以至百毫克级。★3.双泵头材质:钛合金材质,具有独立除气阀和柱塞杆润洗通路。4.单泵最大流速:≥22mL/min。单泵最小可控流速:≤0.01mL/min。。★5.系统泵最大流速:≥60mL/min。6.流速精度:≤±2%;7.具备恒压调速功能。8.冷光源LED,不加热样品,无需预热、即刻达到正常 | 1台 |
| 14 | 蛋白纯化仪 | 工作功率输出。★9.检测范围:≥-5.5~5.5AU。10.光源寿命:≥9800小时。11.检测范围:检测上限≥999.5mM/cm。12.电导精确度:精确度±0.01mS/cm。★13.独立设计的电导检测器:是,可单独更换部件。14.温度范围:0-70℃;15.温度准确度:±1.5℃(在4-35℃之间)。16.检测范围:0-5MPa(725psi);;17.精确度:±0.02MPa或者±2%。★18.高集成多功能入口梯度阀:用于上样和缓冲液梯度的形成,包含单独的样品入口与3个缓冲液入口。19.自动进样阀:自动切换上样、进样和冲洗三个状态,兼容样品杯。20.出口阀:自动切换在不同位置收集不同体积的组分。21.容量:≥170管。22.兼容3、8、15或50ml型号的收集管。23.具有滴液感应器,防滴漏功能。24.样品中转流路包含500μL、1mL、2mL、5mL。25.实验室研究分析方法,支持线性放大到相应的生产规模,软件统一。26.流路实时在线、实时监控和交互控制,兼容合并控制自动进样器。27.系统在运行时,可以同时进行方法编辑和结果处理,四个窗口自由转化。28.直接选择层析柱、智能编程,无需担心超过层析柱或填料的报警压。29.压力控制模式在超压时,自动降低流速。★30.具有远程控制功能模块,无需值守,自动监控,可实现超净工作环境1.输液泵1.1.流量设定范围:0.01mL/min31.配置层析柜1台。 | 1台 |
(二)具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标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后
附本部分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标的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中对本部分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
三、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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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
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
2.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投标
无效。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容 |
| 1 |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
| 2 | 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
| 3 | 包装和运输要求 | 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包装要求:原厂包装、产品包装应具有足够强度,保证安全可靠地运抵长春职业技术大学运输要求:(1)待运物件堆放需平整稳妥垫实,搁置干燥、无积水处,防止锈蚀;(2)装车时,必须有专人监管,清点上车的箱号及打包件号并办好移交或交接手续;(3)车上堆放牢固稳妥,并增加必要的捆扎,防止滚动碰撞;(4)装卸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负责,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 |
| 4 | 保险要求 | 要求全部产品参保货物运输险 |
| 5 |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中小企业(需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8令】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中标金额的95%。 |
| 5 |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非中小企业: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3%合同款为履约保证金,甲方预付合同款40%,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金额6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返还。 |
| 6 | 售后服务 | (1)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日开始起,免费保修一年,终身提供优惠技术支持。(2)提供师资培训计划:免费对学校主讲教师进行现场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1周,参加中标方培训中心进行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与维护等的师资培训。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3)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不能使用时,中标方在接到学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确需中标方派员到现场服务,中标方在接到学院通知后1-2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4)中标方确保学校能在国内及时获得制造商提供的优于市场价格的所购设备的备件、易损件和售后服务。 |
四、合同主要条款
| 1 | 合同类型及定价方式 | (一)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说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 |
| 2 | 履约保证金数额 | 非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3%(0-5%)。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2%(0-2%)。 |
| 3 |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 1.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按、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
| 3 |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3.知识产权纠纷可以调节,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知识产权协议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 4 | 履约验收要求 |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订货期限要求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车、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按约定的数量交付产品。 |
| 5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双方在合同履行、验收、售后服务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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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说明:
(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
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
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
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失信行为
公示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
将不予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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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标书内附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标书内附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6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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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 1 | 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一、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二、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三、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四、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五、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六、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
| 2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3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
| 5 |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 6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的; |
| 7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的; |
| 8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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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基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价格因素(30分)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异常低价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执行。 | |
| 2 | 商务因素(53分) | 6分 | 业绩合同 | 2021年01月01日至今,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家每具有一份类似业绩合同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评分依据:生产厂家合同复印件) |
| 8分 |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 | 1.混揉输出转速可调(10-250)±1r/min,物料混合均匀度≤0.5%;2.和面钵温度范围:20℃-100℃,控温精度:±0.5℃,最大加热/冷却速率12℃/min;3.检测种类:谷物粉状样品(软麦、硬麦、大麦、黑麦、稻米、小米、玉米、高粱、荞麦、藜麦、燕麦),木薯粉、马铃薯粉、淀粉、谷朊粉、无麸质食品配方粉;4.扭矩传感器检测精度不低于0.3%;储水箱温度范围:20℃-60℃;自动加水器精度:±0.2ml,容积≥225ml,可根据样品量及吸水率,自动计算加水量,并一键自动加水和分段定量加水;以上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8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 | ||
| 10分 | 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 | 1.最佳分辨率:优于4cm-12.波数准确度:≤0.1cm-1(@7181.68cm-1);≤0.019nm(@1392.43nm)3.波数重复性:≤0.01cm-1(@7181.68cm-1);≤0.0019nm(@1392.43nm)4.吸光度重复性:≤0.0001AU5.检测小麦指标:水分、蛋白、淀粉、湿面筋、吸水率;检测面粉指标有:水分、蛋白、灰分、面筋以上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10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 | ||
| 12分 | 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一次进样可分析18-25种水解氨基酸,无需更换缓冲液及分离柱2.保留时间重现性:全部水解氨基酸RSD≤0.8%3.峰面积重现性:全部水解氨基酸RSD≤1.0%4.检出限:全部氨基酸≤3pmol(S/N=2),Asp≤2.5pmol,His≤1pmol5.分离度:全部水解氨基酸≥98%(平均),苏氨酸/丝氨酸Thr-Ser≥95%,甘氨酸/丙氨酸Gly-Ala≥94%,亮氨酸/异亮氨酸Leu-Ile≥95%6.仪器线性:甘氨酸Gly≥0.999;组氨酸His≥0.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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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12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 | ||||
| 10分 | 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 | 1.波长:720nm±2nm;2.检测精度:±0.5%(以质量分数计);3.透射比重复性:≤0.3%T;4.吸光度范围:0.000Abs-2.000Abs;5.检测范围:5%-35%或5-35g/100g(以干基质量分数计)以上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10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 | ||
| 5分 | 蛋白纯化仪 | 1.流速精度:≤±2%;2.电导精确度:精确度±0.01mS/cm;3.检测范围:0-5MPa(725psi);4.精确度:±0.02MPa或者±2%;5.容量:≥170管以上满足一条得1分,满分5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 | ||
| 2分 | 项目交付时间 | 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交付时间:大于等于40天,小于45天,得1分;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交付时间:小于40天,得2分;其余不得分。 | ||
| 3 | 技术部分(暗标)(17分) | 5分 | 供货方案 | 需提供完整、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落实方案;②环节工作;③时间节点;④负责人员;⑤执行计划;以上5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每有一项缺漏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扣0.5分。说明:“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供货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自相矛盾或前后不一致或语言错误;方案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不满足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 3 | 技术部分(暗标)(17分) | 12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响应机制;2.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保障措施;4.培训方案。以上4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每有一项缺漏的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扣1.5分。说明:“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供货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自相矛盾或前后不一致或语言错误;方案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不满足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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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功能
第一部分价格扣除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价格
给予对应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30%以上的,可给予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
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27,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
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一)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
购。(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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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
的价格扣除。
(三)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的公章。
四、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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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本国产品标准
一、本国产品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
办发〔2025〕34号规定,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
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
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规定比例
产品总成本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
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
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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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
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
等要求。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
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
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
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
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
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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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一、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
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
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
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
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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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
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
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
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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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
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
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
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
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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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35,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36,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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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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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
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为准。
| 条款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 一、总则 | |||
| (二)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二、招标文件 | |||
| (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不举行;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 (四) | 1 | 投标文件式样与份数 | 1、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在网上下载。2、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 |
| 2 | 投标文件盖章 | 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 | |
| 3 |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方可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规定时间解密。无法按时解密的,以操作指南执行。3、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CA锁。 | |
| 4 | 解密 | 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 | |
39,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 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1)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根据操作指南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后政采云系统仍无法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2)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
| (五)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单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
| 2 | 投标分项报价 | 本项目投标总价包含合同设备价款、设备验收合格之前所产生的税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以及设备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含特殊设备安装时的清理费用、环境恢复费用等)。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格不变。 | |
| 3 | 报价要求 | 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 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 (十) | 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
| (十一) | 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 |||
| (二) | 1(1)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 5人或以上单数 |
| 2(1)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
| 3(1) | 抽取原则 | 政采云平台线上抽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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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3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 (四) | 1 | 中标人的确定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
| 2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采购人确定 | |
| (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的1.5%。(4)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六、询问、质疑、投诉 | |||
| (一) | 4 |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电子邮箱:540650415@qq.com(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
| (二) | 5 | 质疑函接收联系方式 | |
| 其他说明 | |||
| 公告媒介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法定媒体: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已开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专区,中标人凭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可通过融资专区获得融资贷款支持。 | ||
| 核心产品 | 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 | ||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
| 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 电子化采购活动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安全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中止交易活动:(一)电子化采购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化采购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化采购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 ||
| 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 (四)电子化采购系统感染病毒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因电子化开评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电子化采购活动可以待上述情形解除后继续开展;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 | ||
| 技术标文件(暗标)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一、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二、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三、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四、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五、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六、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 ||
43,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根据长春市财政局文件长财采购[2021]695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 |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按本附件“项目相关信息”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 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 | ||||||
| 收款单位名称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长春中海支行 | |||||
| 账号 | 8113601013100022910 | |||||
| 行号 | / | |||||
| 1、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JM-2026-08-07448-01),以便查询。保证金汇款等存在问题的,可联系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瑶,电话:13944187528。 | ||||||
| 2、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以最终到账时间为准。 | ||||||
| 项目相关信息 | ||||||
|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JM-2026-08-07448-01 | ||||||
| 包组信息 | ||||||
| 包组序号 | 项目名称 | 应收保证金(人民币元) | ||||
| 1 |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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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
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
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招标公
告的联系事项。
4.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
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7.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8.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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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
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
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
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
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
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
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
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其他
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
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
的意见。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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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
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
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
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采用全
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通过公告发布媒介发出,发出后视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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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已确认并知晓全部内容。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
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
译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段(或标项、包)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
别装订。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
48,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
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
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3)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另有其他
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1)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
件未密封。
49,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2)投标文件的标识:
1)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如
有)的字样。
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
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货币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联合体投标
1.除非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招标公告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则必须满足: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50,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十、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二、采购项目清单”以外的其他条款,所
有标记★号的条款进行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未标记★号条款如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应
在《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明确,否则视为完全接受且满足采购需求的规定,其中存在负
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大学健康产品研发与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序号 | 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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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
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
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微生物限度检测仪,HTY-303S)1,生产厂为(浙江泰林生命科
学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
7号路33号),(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
(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全谷物混合实验仪,PT-M)1,生产厂为(杭州佩克昂科技有限
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1幢)204市),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全谷物混合实验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谷物混合
实验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3、(冰箱,HYCD-282C)1,生产厂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冰箱)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冰箱)的(关键组件)4在
中国境内生产。(冰箱)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4、(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MONET-R)1,生产厂为(无锡迅杰
光远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无锡市新吴区思贤路18-5号201室、301
室)。(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
内生产。(近红外全自动营养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5、(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HT-1100)1,生产厂为(青岛海泰
亿诺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
造工场A3-3-28)。(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关键组件)
第70页
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型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
境内完成。
6、(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一体机,YP-QC5B-DY)1,生产厂为(山东
优云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玉清
社区金马路1号欧龙科技园3号车间1楼108号)。(全自动超声恒温提取
一体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全自动超
声恒温提取一体机)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自动超声恒
温提取一体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7、(微型崩解仪,BJ-111)1,生产厂为(天津天光新光学仪器科技
有限公司)2,厂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二号5号楼101A室)。(微型崩解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微型崩解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
型崩解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8、(小型冻干机,TF-HFD-4A)1,生产厂为(上海田枫实业有限公
司)2,厂址为(上海市宝山区罗店路388弄38号10层A-1002)。(小型冻
干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小型冻干机)
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小型冻干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
国境内完成。
9、(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DPCZ-IV)1,生产厂为(浙江托普云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
182号18楼1801室)。(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关键组件)
4在中国境内生产。(全自动直链淀粉分析仪)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
内完成。
10、(多级串联反应釜,MSR-221Z)1,生产厂为(上海小聪科技有
限公司)2,厂址为(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12层B区J10760室)。
(多级串联反应釜)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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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级串联反应釜)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多级串联反应
釜)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1、(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DRS-III)1,生产厂为(宜健仪器设
备(苏州)有限公司)2,厂址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安民路6号)。(微
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微型体外仿生消化系统)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微型体
外仿生消化系统)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2、(单冲压片机,TDP-5)1,生产厂为(上海绿翊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2,厂址为(上海市松江区茸康路109弄59号6幢1层B区)。(单冲压
片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单冲压片机)
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单冲压片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
国境内完成。
13、(台式半自动泡罩机,BM-IV)1,生产厂为(温州安莘机械有限
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上东路818
号)。(台式半自动泡罩机)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
例)3。(台式半自动泡罩机)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台式
半自动泡罩机)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14、(蛋白纯化仪,AKTAgo)1,生产厂为(思拓凡生物科技(杭州)
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春江东路1568
号)。(蛋白纯化仪)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
(蛋白纯化仪)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蛋白纯化仪)的(关
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上海启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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